依兰县展翼天一海鲜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于天水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0123MA1BWF59X4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依兰县依兰镇一街三委三江彩扩婚纱名店楼,一至二层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依兰市监处罚[2023]148号
2023年8月14日,依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XBJ23230123250242380)、黑龙江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No:ACD715001ACF6068422)对依兰县展翼天一海鲜店进行现场送达并且核查情况,现场由于天水陪同下进行,经查发现:一、现场可见(1)《营业执照》(2)《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经营许可资质,属于合法企业。二、现场送达并宣读黑龙江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No: ACD715001ACF6068422)。检验样品:生蚝,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GB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当事人于天水确认后签收,并且现场送达《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XBJ23230123250242380)、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复检和异议须知,经当事人于天水确认后签收。三、现场检查在销售区域未发现检验报告(报告编号:ACD715001ACF6068422)中的“生蚝”,当事人于天水自述该“生蚝”已全部售出,并且自述购进60斤,购进价格每斤4元,销售价格每斤9.8元,销售数量为60斤,销售总价:588元。现场未能提供该“生蚝”的供货方的资质、购进票据、食品进货查验记录、销售账目、产地证明等相关有效手续。现场下达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询问通知书、责令改正通知书、送达回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检验结果通知书确认收到回执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复检和异议须知、检验报告等法律文书,经当事人于天水仔细阅看确认并签字接收。
经查:依兰县展翼天一海鲜店销售的生蚝在检验报告中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GB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该店能够在提供材料限期内提供出的供货方资质、购进票据、检验报告、食品进货台账、销售记录、产地证明等相关有效材料。购进数量:60斤,销售数量:60斤,购进价格:每斤4元,销售价格:每斤9.8元,货值金额:588元,违法所得:588元。认定为依兰县展翼天一海鲜店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本案违法所得为588元,货值金额为588元,均未超过1万元。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 现场检查笔录1份 ,证明: 执法人员现场检查事实。
2、 询问笔录1份 ,证明 :该店销售不合格食品的事实。
3、《营业执照》1份,证明:该依兰县展翼天一海鲜店为个体工商户的资质。
4、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其经营者自然人身份。
5、《营业执照》1份,证明:供货方的营业资质。
罚款0.3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3000.00元
依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25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1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依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兰市场监管所
2
2023-07-01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依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兰市场监管所
3
2021-01-01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依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兰市场监管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