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中油交通油品有限公司甘谷服务区加油站北站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福荣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620523063906328M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天水市甘谷县大像山镇天定高速公路甘谷服务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谷烟专2023责停第485号
经营场所关闭
2023年7月4日至2023年9月4日间暂停从事烟草专卖零售业务
-元
甘谷县烟草专卖局
2023-07-04
2
谷烟专2023责停第322号
经营场所关闭
2023年5月8日至2023年6月8日间暂停从事烟草专卖零售业务
-元
甘谷县烟草专卖局
2023-05-08
3
谷消行罚决字﹝2023﹞第0027号
2023年4月26日,我大队消防监督检查人员对位于甘肃省天水市甘谷县大像山镇天定高速公路甘谷服务区的甘肃中油交通油品有限公司甘谷服务区加油站子母站(负责人:王福荣)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消防设施设置不符合标准(配电室、发电室未设置防火门),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对于该单位消防设施设置不符合标准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2023年4月26日,我大队消防监督检查人员对位于甘肃省天水市甘谷县大像山镇天定高速公路甘谷服务区的甘肃中油交通油品有限公司甘谷服务区加油站子母站(负责人:王福荣)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消防设施设置不符合标准(配电室、发电室未设置防火门),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对于该单位消防设施设置不符合标准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应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该单位建筑面积为800平方米,参照《甘肃省消防救援机构关于对部分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裁量细则》第二部分裁量标准第二条第三项之规定,其他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情形,属于较轻违法,根据规模处罚标准为:场所建筑面积S<10000平方米,单位罚款裁量标准0.5≤C≤1万元。且发现火灾隐患后该单位积极配合整改,建议给予甘肃中油交通油品有限公司甘谷服务区加油站子母站处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5000.00元
甘谷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3-05-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