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龙江县宇萌化肥经销处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宇萌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230221MA1BGBGH75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企业地址:龙江县头站乡政府所在地(头站房权证字第00008583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龙市监处罚[2024]216号
经查,截止到我局对当事人送达报告时,该批化肥已全部售完,经我局工作人员对当事人的询问显示,该批化肥当事人是以每吨2800元的价格在吉林省辉隆肥业有限公司处购进了6吨,无进货发票,并以每吨3000元的价格在龙江县宇萌化肥经销处销售,无销售记录,货值金额18000元,违法所得1200元。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当事人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有合法的经营资格。 2、抽样取证记录1份、产品质量检验报告1份,证明当事人销售的化肥质量不合格。 3、执法人员制作的现场检查笔录2份、询问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的违法经营行为。
罚款3.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30000.00元
龙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6-18
2
龙市监处罚[2023]127号
经查,我局于2023年4月10日对当事人立案调查。截止到我局对当事人送达报告时,该批化肥已全部售完,经我局工作人员对当事人的询问显示,该批化肥当事人是以每吨3000元的价格在黑龙江仁弘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处购进了8吨,无进货发票,并以每吨3300元的价格在龙江县宇萌化肥经销处销售,无销售记录,货值金额26400元,违法所得2400元。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当事人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有合法的经营资格。 2、抽样取证记录1份、产品质量检验报告1份,证明当事人销售的化肥质量不合格。 3、执法人员制作的现场检查笔录2份、询问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的违法经营行为。
罚款4.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45000.00元
龙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6-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