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亿鑫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马庆娥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370404MA3F6KQ92Y | 所属地区:山东省 |
| 企业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吴林街道办事处三里庄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6-09
(2025)苏1202民初270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孔**
魏**,枣庄市亿鑫物流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枣庄中心支公司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
2
2025-05-21
(2025)苏1202民初270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孔**
枣庄市亿鑫物流有限公司,魏**,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
3
2024-12-04
(2024)苏1023民初591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杨*
盱眙县快捷运输有限公司,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枣庄中心支公司,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淮安中心支公司,枣庄市亿鑫物流有限公司,郭*
宝应县人民法院
4
2024-09-05
(2024)苏1282民初568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赵**
于**,枣庄市亿鑫物流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靖江市人民法院
5
2023-05-26
(2023)皖0705民初2213号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枣庄市亿鑫物流有限公司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枣庄中心支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陵支公司
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6
2021-12-28
(2021)冀0983民初10166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市分公司
枣庄市亿鑫物流有限公司
黄骅市人民法院
7
2021-09-24
(2021)鲁0405民初2493号
交通事故
枣庄市亿鑫物流有限公司
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法院
8
2021-04-29
(2021)鲁0405民初93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任**
孙**,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枣庄中心支公司,枣庄市亿鑫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市中心支公司
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法院
9
2021-04-29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任**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市中心支公司,孙**,枣庄市亿鑫物流有限公司
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法院
10
2021-01-07
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
枣庄市亿鑫物流有限公司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枣庄中心支公司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3-17
2021-12-28
(2021)鲁04民终343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任**、枣庄市亿鑫物流有限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2
2022-01-29
2021-09-28
(2021)鲁0405民初249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枣庄市亿鑫物流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枣庄中心支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3
2021-09-09
2021-08-06
(2021)鲁0405民初196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枣庄市亿鑫物流有限公司、任**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1-03-17
2020-01-08
(2021)鲁0402民初190号
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
枣庄市亿鑫物流有限公司与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枣庄中心支公司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21105.00元
民事案件
5
2020-01-09
2019-12-03
(2019)鲁0404民初155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罗**与孙**、枣庄市亿鑫物流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370400202501007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条
对其进行罚款
5000.00元
枣庄市交通运输局
2025-05-28
2
J370682202400810
2024年11月26日06时40分,莱阳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莱阳市蜡树庄村口附近对李修磊驾驶的鲁DE9335(黄色)、鲁DAX62挂(黄色)号车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吕魁典、陈付良向李修磊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发现:当事人拉了一车太阳能板,经执法人员与当事人共同测量,当事人所驾车的车货总体高度为4.12米,经询问,当事人称本次运输没有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驾驶员对检查结果无异议。证据:交通执法现场录像、交通执法现场笔录、交通执法询问笔录、《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照片打印件、交通执法现场执法照片。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枣庄市亿鑫物流有限公司承认违法事实,无陈述申辩内容,自愿放弃陈述、申辩、听证的权利。经调查认定枣庄市亿鑫物流有限公司车辆违法超限运输(几何超限)。
罚款贰佰元整
200.00元
莱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4-11-26
3
J370682202400609
2024年10月10日09时40分,莱阳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莱阳市G204与长江路交叉路口北500米处对周彬驾驶的鲁DK3175(黄色)、鲁DHU76挂(黄色)号车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李彬彬、宋健向周彬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发现:当事人拉了一车箱装食品,该车有超限嫌疑,经执法人员与当事人共同测量,当事人所驾车的车货总体高度为4.15米,经询问,当事人称本次运输没有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证据:交通执法现场录像、交通执法现场笔录、询问笔录、《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照片打印件、交通执法现场执法照片。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枣庄市亿鑫物流有限公司承认违法事实,无陈述申辩内容,自愿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经调查认定枣庄市亿鑫物流有限公司车辆违法超限运输(几何超限)。
罚款贰佰元整
200.00元
莱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4-10-10
4
J371702202402015
2024年09月04日 19时10分左右,菏泽市牡丹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菏泽市牡丹区泰山路中段区域,对驾驶员杨廷传驾驶的鲁DE6998(黄色)鲁DMG99挂(黄色)运输车辆进行道路检查,执法人员冯海涛、彭卫民向驾驶员杨廷传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在检查中发现:该车辆运输槽钢,为不可解体货物,从菏泽运输到徐州,运费1600元整(未支付),驾驶人员出示的《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是普通货物运输,驾驶员无法当场出示大型物件运输《道路运输证》和其它有效证明。经调查认定枣庄市亿鑫物流有限公司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货物运输的违法行为,驾驶员对检查结果无异议,主要证据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等。
罚款壹仟元整
1000.00元
菏泽市牡丹区交通运输局
2024-09-05
5
J370402202400041
2024年03月25日 15时10分,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S240省道134KM+800M处(孟庄刘岭铁矿)对张怀钦驾驶的鲁DD8229(黄色)鲁DEN81挂(黄色)号车辆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侯化龙、洪超向张怀钦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该车装载石子从事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向检查人员提供了《道路运输证》,未能提供《从业资格证》,经询问驾驶员得知,车主聘用张怀钦从事道路运输有1年的时间,驾驶员未办理《从业资格证》,当事人对无从业资格证驾驶道路货物运输车辆的行为无异议。
罚款叁仟元整
3000.00元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2024-03-25
6
370403202400001
2023年05月13日 14时04分,在S318张庄(双向)超限超载检测点经非现场公路治超电子检测系统检测到鲁DE5705(黄色)鲁DMF25挂(黄色)号车在公路上擅自从事超限运输的行为。检测结果显示该车为6轴车辆,车货总重为58.600吨,根据《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规定,该车最大允许总质量为49.000吨,超过国家限定标准9.600吨。执法人员李海山****、张培杰****通过查询得知该车所有人为枣庄市亿鑫物流有限公司,该车已办理《道路运输证》。上述事实由以下证据证明:李昌龙的《询问笔录》一份、《陈述申辩书》一份,《公路车辆超限行为电子数据》一份,当事人对以上证据、事实无异议,主动放弃陈述申辩。经调查认定枣庄市亿鑫物流有限公司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
罚款肆仟伍佰元整
4500.00元
枣庄市薛城区交通运输局
2024-01-02
7
370402202300374
2023年11月19日 22时35分,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长江路加油站对任华驾驶的鲁DD1686(黄色)鲁DKC70挂(黄色)号车辆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王晓东、马兆伟向任华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并进行了勘验测量,检查中发现:该车拉载货物为石灰,该车挂车鲁DKC70挂(黄色)原车辆栏板高度(从地面算起)为2150mm,经执法人员现场测量,此挂车鲁DKC70挂(黄色)在原有车辆栏板高度上焊接了高度为250mm,材质为金属帆布混合的栏板,驾驶员观看了现场勘验情况,并对执法人员所做出的测量结果无异议。执法人员对执法检查时的现场情况进行了拍照录像。调查认定枣庄市亿鑫物流有限公司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上述违法事实有影像资料、现场笔录、勘验笔录、《道路运输证》、《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公司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任华的询问笔录和陈述等证据予以支持。
罚款伍仟元整
5000.00元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2023-11-20
8
370403202300342
2023年03月21日 19时23分,在S318张庄(双向)超限超载检测点经非现场公路治超电子检测系统检测到鲁DD7178(黄色)鲁DMW18挂(黄色)号车在公路上擅自从事超限运输的行为。检测结果显示该车为6轴车辆,车货总重为56.400吨,根据《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规定,该车最大允许总质量为49.000吨,超过国家限定标准7.400吨。执法人员李海山15040217035、张培杰15040217028通过查询得知该车所有人为枣庄市亿鑫物流有限公司,该车已办理《道路运输证》。
罚款叁仟伍佰元整
3500.00元
枣庄市薛城区交通运输局
2023-08-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