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新余市全胜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刘小华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60521MA38KUPP4Y所属地区:江西省
企业地址: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新余经济开发区钢城路1021号(新余兴永鸿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内6号厂房)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6-18
(2026)赣0521民初29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分宜县人民法院
2
2026-03-25
(2026)赣0521民初29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分宜县人民法院
3
2025-06-05
(2025)粤1323民初399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汤**
陈**,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余市分公司,新余市全胜物流有限公司
惠东县人民法院
4
2025-05-26
(2025)粤1581民初91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陈**
杨**,新余市全胜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汕尾市分公司
陆丰市人民法院
5
2024-03-22
(2024)粤1581民初21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黄**
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余市分公司,新余市全胜物流有限公司
陆丰市人民法院
6
2023-12-11
(2023)赣0521民初2234号
民间借贷纠纷
新余市全胜物流有限公司
吴**
分宜县人民法院
7
2023-12-11
(2023)赣0521民事诉前调2037号
民间借贷纠纷
新余市全胜物流有限公司
吴**
分宜县人民法院
8
2023-07-21
(2023)赣0521民初1172号
买卖合同纠纷
新余市全胜物流有限公司
马**
分宜县人民法院
9
2022-12-15
(2022)粤1581民初56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赖**,张**
宋**,鼎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汕尾中心支公司,张**,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宜支公司,新余市全胜物流有限公司
陆丰市人民法院
10
2022-12-14
(2022)粤1581民初56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张**,赖**
新余市全胜物流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宜支公司,张**,宋**,鼎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汕尾中心支公司
陆丰市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4-30
(2026)赣0521民初29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陈**
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分宜县人民法院
2
2025-04-18
(2025)粤1323民初399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汤**
新余市全胜物流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惠东县人民法院
3
2025-03-20
(2025)粤1581民初91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陈**
新余市全胜物流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陆丰市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5-18
2021-04-25
(2021)粤1423民初41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王**与黄**、新余市全胜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民事一审判决书
10857.45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衢路政罚〔2025〕10800
2025年12月2日17时57分,龙游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徐燕、叶文娟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5-12-0207:39:18车号为赣KA0896在G528国道(龙广线)丽水、龙游方向K37+45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68.18吨。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19.18吨。
-
1407.00元
龙游县交通运输局
2025-12-16
2
粤揭惠交罚﹝2025﹞00348号
2025年12月05日14时40分,交警中队移交一部违法车辆赣K87736重型自卸货车至我单位,我单位执法人员在惠城卸货场对赣K87736重型自卸货车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新余市全胜物流有限公司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的行为。以上事实,有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现场照片、现场笔录、询问笔录等证据为证。经查询广东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信息系统,该当事人该行为在2025年广东省内为第一次被立案查处。本机关依法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和听证权,当事人无陈述申辩和听证意见。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
1000.00元
惠来县交通运输局
2025-12-08
3
粤汕潮阳交罚﹝2025﹞00165号
经调查,本机关认为你单位使用赣K92215重型半挂牵引车于2025.12.0223:03:00在潮阳区铜盂镇草尾路口实施了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的违法行为。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
1000.00元
汕头市潮阳区交通运输局
2025-12-08
4
安福交(超)罚(2025)0333号
货运经营者驾驶违法超限运输车辆(赣K92236)
罚款壹万元
10000.00元
安福县交通运输局
2025-10-3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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