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文滔广告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宁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301110854339044 | 所属地区:湖南省 |
| 企业地址:长沙市雨花区芙蓉中路三段489号新芙蓉之都佳苑2栋2812房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雨市监处罚﹝2025﹞340号
经查明,2021年至2022期间,当事人与长沙动力壹佰广告有限公司一共签订了三份广告协议,一共代理发布了10条广告。根据长沙市开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案件移送函附件相关证据,其广告违法情形如下:一、当事人在湖南电视台潇湘电影频道代理发布的“惠血生”药品广告,该广告宣传介绍的产品名称为“惠血生胶囊”(国药准字Z20025066)。通过“中医诊病”栏目,在广告中宣传“内服外用-祛病根 祛症状 疗效更好”的广告内容,并聘请医学专家、患者加以荐证。 二、当事人在湖南电视台潇湘电影频道代理发布的“唐愈康”药品广告,该广告宣传介绍的产品名称为“杞药消渴口服液”(国药准字Z20043676)。通过“对话大医生”栏目在广告中宣传“吃饱吃好血糖不高 真正找到糖尿病根源治疗的方法”等内容,并聘请医学专家、患者加以荐证。三、当事人在湖南电视台潇湘电影频道代理发布的“化唐十八贴”医疗器械广告,该广告宣传介绍的产品名称为“化唐十八贴医用冷敷贴(糖尿病型)”(吉长械备20200214)。其广告内容表述有“牢牢控制在5-7之间 专治糖尿病 自主化糖本能”等用语,并聘请医学专家、患者加以荐证。 四、当事人在湖南电视台潇湘电影频道代理发布的“棠力停”医疗器械广告,该广告宣传介绍的产品名称为“化唐十八医用冷敷贴(糖尿病型)”(吉长械备20200214)。通过“中医名方录”栏目在广告中宣传“糖尿病患者都说 棠力停见效快 内外双效化血糖 胰岛功能恢复正常”等内容,并聘请医学专家、患者加以荐证。五、当事人在湖南广播电视台电视剧频道代理发布的“十味手参散”非处方药广告,该广告宣传介绍的产品名称为“十味手参散”(国药准字Z54020131),通过“你好 杨医生”栏目,宣传“让冠心病 心绞痛 心衰实现康复”、“清除动脉硬化斑块 稳定血压 避免心梗 脑梗 脑出血的发生”、“让中风后遗症 脑萎缩 老年痴呆患者能够自理等”,并使用医生和患者名义、形象作推荐、证明。 而该药主治功能是补肾、固精,用于肾虚所致的腰酸,小便清长。六、当事人在湖南广播电视台电视剧频道代理发布的“三吆零”是非处方药广告,该广告宣传介绍的产品名称为“三吆零牌清眩丸”(国药准字Z41021159),宣传“战胜 脑血栓 脑中风”、“血压 血脂 血粘 快速回到正常值”等内容,并使用医生和患者名义、形象作推荐、证明。该产品功能主治散风清热,用于风热头晕目眩,偏正头风,鼻塞牙痛。七、当事人在湖南广播电视台电视剧频道代理发布的“化唐十八贴”医疗器械广告,在广告中宣传的产品名称是“化唐十八 医用冷敷贴 糖尿病型”,宣传的内容“不用打针吃药 就能化糖活胰岛 专治糖尿病这个方子叫化唐十八贴”、“战胜糖尿病 远离并发症”等内容,并使用医生和患者名义、形象作推荐、证明。八、当事人在湖南广播电视台电视剧频道代理发布的“棠力停”医疗器械广告,在广告中宣传的产品名称是“棠力停牌医用冷敷凝胶(糖尿病型)”(吉长械备20200221号),宣传“用上血糖就平稳了 肾功能也恢复正常了”、“它具有化血糖 活胰岛的功效”、“早晚1次化糖药 肚脐抹上1剂膏 内外双效化血糖”等内容,并使用医生和患者名义、形象加作推荐、证明。而产品主要是用于人体物理退热及降温,适用由糖尿病引起的并发症的辅助治疗。九、当事人在湖南电视剧传媒有限公司代理发布的“葛洪牌桂龙药膏”广告。十、当事人在湖南电视剧传媒有限公司代理发布的“郑三毛前列腺贴”广告。另查明,当事人代理上述广告的广告费用共计40540元,具体明细如下:(一)当事人在湖南电视台潇湘电影频道代理的“惠血生”、“唐愈康”、“化唐十八贴”和“棠力停”等广告,合同签订时间是2021年1月5日,刊播时间为2021年2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结算方式为播前付款,广告费用是15800元整;(二)当事人在湖南广播电视台电视剧频道代理的“十味手参散”、“三吆零”、“化唐十八贴”和“棠力停”等广告,合同签订时间是2021年1月1日,刊播时间是2021年1月10日至4月20日,结算方式为播前付款,广告费用是15900元整,;(三)当事人在湖南电视剧传媒有限公司代理的“葛洪牌桂龙药膏”和“郑三毛前列腺贴”等广告,合同签订时间为2021年6月28日,刊播时间为2021年7月至10月。结算方式是按照播放次数计费,520元一次,一共播放了17次,广告费用是8840元。
没收广告费用40540元,处罚款10000元,合计50540元,上缴国库。
10000.00元
长沙市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