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首市蓝添烘焙食品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郑付勇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1081MA4AA7RRXH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石首市碧玉街186号(自主申报)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石首市监处罚〔2023〕451号
2023年10月7日,我局执法人员邹春晴、刘新义出示执法证后对位于湖北省荆州市石首市碧玉街186号的石首市蓝添烘焙食品店进行日常检查,发现烘焙食品店工作人员郑付勇正在操作间制作直接入口的食品蛋糕,制作时郑付勇未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从事食品生产活动。其行为涉嫌违反了《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依据《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石市监责改﹞[2023]16-70号),限当事人于2023年10月16日前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进行“警告”的处罚。2023年10月17日再次对该店进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店内工作人员李艳未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从事食品生产活动该店工作人员在未整改的情况下继续从事生产活动。
依据《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七十六条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服务提供者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拒不改正的,处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20000元。
20000.00元
石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