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凤台县大光医药经营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光注册资本:3.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40421395088253F所属地区:安徽省
企业地址:凤台县城关镇凤城大道东段西侧古城社区转盘路(明珠大厦北100米处)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凤市监处罚﹝2025﹞471号
当事人租赁龚荣军的房屋作为经营场所,从事药械等商品的经营。2025年10月23日,本局执法人员根据药品监管工作安排依法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的执业药师许涛(注册证编号:341225040470,资格证书号:2017026340262015340401000855)请假未在岗,于2025-10-23 09:39:01销售了广州朗圣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枸缘酸西地那非片2盒,该药的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203608,是处方药。当事人在执业药师未在岗时销售处方药。同时在当事人经营场所处方药柜台发现标称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生产的同仁堂?久芝精心丸1盒,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1020055,生产日期:2019/11/09,有效期至:2024/10,已超过有效期,该药和产品批号22010004的同款药品混放在一起。上述药品是当事人于2022年07月12日从北京同仁堂合肥药店有限责任公司经营分公司购进,购进的数量是10盒,购进的价格10.5元/盒,销售价格是15元/盒。经查询当事人的销售记录,除现场发现的1盒外,其余9盒均在有效期内售出。当事人提供了供货单位的首营资料、随货同行单,但提供不出发票和检验报告。当事人销售超过有效期药品的货值金额是15元,无违法获利。
1、警告;2、罚款30000元;3、没收同仁堂?久芝精心丸1盒。
30000.00元
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1-22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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