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青岛盛传捷通物流有限公司

在营(开业)企业
开庭公告 1行政处罚 10+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淑芹注册资本:100.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370213MA3UL6JQ4N所属地区:山东省
企业地址: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湘潭路67号13号楼2单元302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9-20
(2022)皖0311民初243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常**,常**,李**,常**
周**,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蚌埠中心支公司,青岛盛传捷通物流有限公司,周**,怀远县群力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蚌埠市淮上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交(总)罚﹝2026﹞10235号
青岛盛传捷通物流有限公司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案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
1000.00元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6-02-02
2
津交(总)罚﹝2025﹞102210号
青岛盛传捷通物流有限公司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的案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
1000.00元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5-10-16
3
津交(总)罚﹝2025﹞101706号
青岛盛传捷通物流有限公司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的案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
1000.00元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5-07-28
4
灌云交路执﹝2025﹞1259号
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
罚款壹仟元
1000.00元
灌云县交通运输局
2025-05-06
5
津交(总)罚﹝2025﹞11860号
青岛盛传捷通物流有限公司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的案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
1000.00元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5-04-14
6
青黄综法罚字﹝2025﹞第202500342号
2025年2月6日13时24分,青岛盛传捷通物流有限公司驾驶员严加格驾驶鲁UP5735牵引车牵引鲁BZ45U超重型低平板半挂车从事货物(空啤酒瓶)运输,黄岛区G204国道泊里路段公路上,经运政管理服务信息系统查询,青岛盛传捷通物流有限公司已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使用未取得普通货物运输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
罚款2000.00元
2000.00元
青岛西海岸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02-25
7
371681202500067
2025年02月17日 15时30分,邹平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邹平市月河四路与会仙四路交叉口,对白忠发驾驶的蒙BB8139(黄色)鲁BG5A1超(白色)重型半挂牵引车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张云祥15150717030、李刚15150717051向白忠发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并告知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检查中发现:蒙BB8139(黄色)鲁BG5A1超(白色)为六轴重型载货汽车,从内蒙古到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市运输保温棉,执法人员对现场情况进行了录像,对驾驶员和车辆相关证件进行了取证,驾驶员不能提供该挂车鲁BG5A1超(白色)的《道路运输证》或其他有效证明。证据:询问笔录、《经营许可证》复印件、《道路运输证》复印件、《从业资格证》复印件、陈述申辩书等。经调查认定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
罚款壹仟元整
1000.00元
邹平市交通运输局
2025-02-18
8
睢宁交路执﹝2024﹞878号
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
罚款壹仟伍佰元
1500.00元
睢宁县交通运输局
2024-12-24
9
青黄综法罚字﹝2024﹞第202405776号
2024年10月29日9时55分,青岛盛传捷通物流有限公司驾驶员何书祖驾驶鲁UW3152牵引车牵引鲁BB4L9超重型低平板半挂车从事货物(电梯配件)运输,途经黄岛区204国道,经运政管理服务信息系统查询,青岛盛传捷通物流有限公司已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鲁BB4L9超参加普通货物运输,当事人存在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的违法行为
罚款1000.00元
1000.00元
青岛西海岸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11-25
10
J370281202400471
2024年11月13日 09时18分,胶州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海尔大道与南外环路西对鲁FEE810(黄色)鲁BB5R1超(其他)号车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韩明春(执法证号:****)、高敏(执法证号:****)现场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发现:辛凯驾驶鲁FEE810(黄色)鲁BB5R1超(其他)号车拉载德邦快递从胶州市京东物流到广东东莞进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驾驶员辛凯已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鲁FEE810(黄色)号车已取得《道路运输证》;鲁BB5R1超(其他)号车车属单位青岛盛传捷通物流有限公司已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但该车无《道路运输证》。经调查,青岛盛传捷通物流有限公司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青岛盛传捷通物流有限公司无其他陈述申辩,对处罚无异议。证据材料有:交通执法现场笔录、交通执法询问笔录、交通执法照片、交通执法录像。
罚款壹仟元整
1000.00元
胶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4-11-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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