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市湘湘心纸碗加工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梁心林 | 注册资本:3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33101MABM5C9X4U | 所属地区:湖南省 |
| 企业地址:湖南省吉首市马颈坳镇米坡村所里坳组里坪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7-29
(2022)湘3101民初1081号
买卖合同纠纷
吉首市湘湘心纸碗加工厂
泸溪县天天乐批发部
吉首市人民法院
2
2022-06-24
(2022)湘3101民初1081号
买卖合同纠纷
吉首市湘湘心纸碗加工厂
泸溪县天天乐批发部
吉首市人民法院
3
2022-04-27
(2022)湘3101民初1081号
买卖合同纠纷
吉首市湘湘心纸碗加工厂
泸溪县天天乐批发部
吉首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吉市监行处字﹝2023﹞307号
经查:当事人2023年6月21日生产规格为600ml纸碗的生产数量是41000个,价格是7分1厘/个,在其经营的店内销售。2023年7月3日,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销售的600ml纸碗进行了监督抽查,委托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商品质量检验研究院进行检验。2023年7月31日,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商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出具了编号:No: F2023-01-J403124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的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抗压强度不符合GB/T 27591-2011 《纸碗》标准要求,依据《2023年湖南省食品接触用纸容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HNCCXZ068-2023)》,判定为抽查产品不合格。
建议对吉首市湘湘心纸碗加工厂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违法行为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3078.16(3075)元,处以罚款人民币6156.32(7072.5)元整。
6156.32元
吉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