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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三和混凝土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何奇鹰注册资本:25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68305834720XL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嵊州市甘霖镇工业功能区上高区块(原砩石矿浮选厂)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1-19
(2025)浙0683民初10401号
买卖合同纠纷
嵊州市三和混凝土有限公司
浙江昕丰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嵊州分公司,浙江昕丰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嵊州市人民法院
2
2025-09-11
(2025)浙0683民初874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姚**
操**,嵊州市三和混凝土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嵊州市支公司
嵊州市人民法院
3
2025-08-20
(2025)浙0683民初8049号
买卖合同纠纷
嵊州市三和混凝土有限公司
梁**
嵊州市人民法院
4
2025-07-02
(2025)浙0683民初5577号
买卖合同纠纷
嵊州市三和混凝土有限公司
重庆市二零八地质环境研究院有限公司
嵊州市人民法院
5
2025-07-02
(2025)浙0683民初5563号
买卖合同纠纷
嵊州市三和混凝土有限公司
重庆市二零八地质环境研究院有限公司
嵊州市人民法院
6
2024-11-14
(2024)浙0683民初5226号
买卖合同纠纷
嵊州市三和混凝土有限公司
袁**,深圳市宝龙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吴*
嵊州市人民法院
7
2024-08-06
(2023)浙0683民初5206号
产品责任纠纷
浙江天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嵊州市三和混凝土有限公司
嵊州市人民法院
8
2024-04-08
(2024)浙0683民初1404号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嵊州市三和混凝土有限公司
谢**
嵊州市人民法院
9
2024-02-21
(2024)浙0683民初559号
买卖合同纠纷
嵊州市三和混凝土有限公司
浙江诚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嵊州市人民法院
10
2024-01-16
(2023)浙0683民初6444号
买卖合同纠纷
嵊州市三和混凝土有限公司
浙江诚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嵊州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12-16
2021-12-11
(2021)浙0683执2770号之二
买卖合同纠纷
嵊州市三和混凝土有限公司、浙江万润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19-06-04
2019-04-08
(2019)浙0683民初690号
买卖合同纠纷
嵊州市三和混凝土有限公司与浙江富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29491.60元
民事案件
3
2018-06-05
2017-06-06
(2017)浙0683民初1626号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宋**与嵊州市三和混凝土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公司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30569.21元
民事案件
4
2015-03-09
2015-03-09
(2015)绍嵊甘商初字第13号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秦**、候**等与嵊州市三和混凝土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0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绍路政罚〔2024〕05406
你公司的浙DY3788(4轴)于2024年3月27日16时27分,行经(蛟澄线)新昌、嵊州方向K7+20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47.05吨。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16.05吨。以上事实有车辆称重检测单、车辆称重检测照片、监控视频记录等证据为凭。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叁仟零陆拾伍元整的行政处罚。
3065.00元
嵊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4-05-11
2
绍路政罚〔2024〕05281
你公司的浙DP9443(4轴)于2024年3月27日17时15分,行经(蛟澄线)新昌、嵊州方向K7+20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45.5吨。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14.50吨。以上事实有车辆称重检测单、车辆称重检测照片、监控视频记录等证据为凭。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壹仟贰佰肆拾伍元整的行政处罚。
1245.00元
嵊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4-04-17
3
绍路政罚〔2024〕05282
2024年3月28日14时14分,嵊州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姚洪霞、孙玳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4-03-27 16:09:45车号为浙DE8393在(蛟澄线)新昌、嵊州方向K7+20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47.5吨。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16.5吨。
-
3290.00元
嵊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4-04-17
4
绍路政罚〔2024〕05239
2024年3月28日14时14分,嵊州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姚洪霞、孙玳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4-03-27 16:27:48车号为浙DY3788在(蛟澄线)新昌、嵊州方向K7+20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47.05吨。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16.05吨。
-
3065.00元
嵊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4-04-08
5
绍路政罚〔2024〕05207
你公司的浙DG7622(4轴)于2024年3月28日8时47分,行经(蛟澄线)新昌、嵊州方向K7+20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44.7吨。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13.70吨。以上事实具有车辆称重检测单、车辆称重检测照片、监控视频记录等证据为凭。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壹仟壹佰贰拾伍元整的行政处罚。
1125.00元
嵊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4-04-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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