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伊清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宏飞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481MA2BBXMT8G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尖山新区新城路290号327室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10-13
(2022)浙0481民初3466号
运输合同纠纷
海宁伊清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
谢**
海宁市人民法院
2
2022-06-22
(2022)浙0481民初3466号
运输合同纠纷
海宁伊清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
谢**
海宁市人民法院
3
2021-10-14
(2021)浙0481民初661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王**,王*,孙**
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公司,海宁伊清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
海宁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1-05
2020-12-23
(2020)浙0481执3470号之一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海宁伊清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浙江博阳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嘉海综执罚决字〔2026〕第000275号
经查明,海宁伊清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于2026年7月27日,未经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核准,派遣下属车牌为浙FQ8176的重型自卸货车,擅自到海宁市袁花镇镇东村大河上北侧132米处装运建筑垃圾(拆除垃圾),经大河路-海基路-武侠路-硖尖公路-无名路(内部道路),欲消纳至海宁市袁花镇工业功能区袁溪路58号内部道路东侧场地,共1车次,共计处置建筑垃圾(拆除垃圾)24.975立方米。另查明,当事人处置建筑垃圾未取得违法所得,且已将建筑垃圾正确处置。
1、处以罚款人民币柒万伍仟元整(¥75,000.00)
75000.00元
海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09-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