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兴奥电梯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石红根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50100MA3203B53Y | 所属地区:福建省 |
| 企业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福新东路478号盛丰大厦1001室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4-01
(2026)闽0111民初1460号
债权人撤销权纠纷
福州众奥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石**,石**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
2
2019-11-21
(2019)豫0204民初2436号
买卖合同纠纷
福建省兴奥电梯有限公司
开封市文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9-10-28
2019-10-16
(2019)豫0204民初2023号
买卖合同纠纷
开封市文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福建省兴奥电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侯市监上处罚﹝2023﹞12号
经查,当事人与福州宝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龙江云山墅﹞签订电梯维修保养合同,合同约定维保期限自2022年8月23日起至2023年8月22日,共12个月,每台电梯每月维保费300元,每台电梯保养时间间隔不得超过15日。2023年05月06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在上街镇龙江云山墅2#楼电梯维保情况进行检查发现1、机房、轿顶、底坑卫生未清理,2、2梯消防梯外呼面板损坏,3、限速器盖板未盖,4、盘车工具松闸扳手未归位,平层标识缺失,5、轿顶检修灯损坏;当事人没有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维保。以上,当事人未按规定对上述1台电梯进行维护保养1次,违法所得150元。案发后,当事人能够积极配合查处违法行为,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经查,当事人与福州宝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龙江云山墅﹞签订电梯维修保养合同,合同约定维保期限自2022年8月23日起至2023年8月22日,共12个月,每台电梯每月维保费300元,每台电梯保养时间间隔不得超过15日。2023年05月06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在上街镇龙江云山墅2#楼电梯维保情况进行检查发现1、机房、轿顶、底坑卫生未清理,2、2梯消防梯外呼面板损坏,3、限速器盖板未盖,4、盘车工具松闸扳手未归位,平层标识缺失,5、轿顶检修灯损坏;当事人没有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维保。以上,当事人未按规定对上述1台电梯进行维护保养1次,违法所得150元。案发后,当事人能够积极配合查处违法行为,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依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行为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1000.00元
福建省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6-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