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芬河市福福提拉米苏蛋糕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齐树君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231081MAC4NAWA0P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绥芬河市保税区支一路西,南巡路北,服装综合楼3#楼,5幢,C1栋二层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牡绥市监处罚﹝2026﹞27号
当事人于2025年12月26日生产的提拉米苏(糕点,规格:65g/袋,生产日期:2025年12月26日)经抽检监测(食品抽检司专项) 2026年元旦春节“两节”食品安全专项检测,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 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认定属实。当事人无法提交出厂检验报告,未按规定对生产的食品进行检验认定属实。产品名称:提拉米苏(糕点),共生产5箱90袋,单价14.5元/箱,货值金额72.5元人民币,共销售5箱90袋,违法所得72.5元人民币。
1.警告; 2.没收违法所得72.50人民币; 3.处30,000.00元人民币罚款。 合计30,072.50元人民币,全部上缴国库。
30000.00元
绥芬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3-20
2
绥市监处罚[2023]11号
调查认定的事实:经查,绥芬河市福福提拉米苏蛋糕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25日生产了60箱俄之杉牌提拉米苏(规格400克/个)其中原味32箱、可可味28箱外包装标签无生产日期,售单价为25元/箱,总货值为1500元,并于3月25日销售给了绥芬河市荣越经贸有限公司(另案处理)58箱俄之杉牌提拉米苏(规格400克/个),其中原味30箱,可可味28箱,销售单价为25元/箱,共计违法所得1450元。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 绥芬河市福福提拉米苏蛋糕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法定代表人王殿铃身份证复印件1份,受委托人齐树君身份证复印件1份,授权委托书1份,证明当事人的经营主体资格和授权委托证明情况;
2. 绥芬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场笔录1份,现场取证照片5页,执法记录仪现场拍摄的影像资料1部,证明在绥芬河市福福提拉米苏蛋糕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情况;
3. 询问通知书1份,绥芬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询问笔录1份,生产记录2份,销售记录1份,销售单据14份,证明当事人涉嫌生产标签、说明书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
4.绥芬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场检查笔录1份,询问笔录1份 ,现场取证照片8页,现场调取进货票据1份,绥芬河市荣越经贸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在绥芬河市荣越经贸有限公司检查发现违法线索的情况;
罚款2.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20000.00元
绥芬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绥芬河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3-06-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