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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豪鼎运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石胜涛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10928MA46FNCM0U所属地区:河南省
企业地址:河南省濮阳市濮阳县王称堌镇德政街70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6-18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周**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开发区支公司,杨**,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濮阳市华龙区营销服务部,濮阳豪鼎运输有限公司,新乡市浦延运输有限公司
盘山县人民法院
2
2024-05-28
(2024)鄂0102民初5652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冯**,彭**
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
3
2024-05-28
(2024)鄂0102民初5647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冯**,王**,冯**
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
4
2023-10-26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濮阳中心支公司
濮阳豪鼎运输有限公司
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
5
2023-04-27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6
2021-08-06
(2021)豫0928民初6670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石**
濮阳豪鼎运输有限公司,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濮阳中心支公司
濮阳县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4-16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周**
新乡市浦延运输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盘山县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4-28
2021-04-21
(2021)豫0928民初2426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石**与濮阳豪鼎运输有限公司、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濮阳中心支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1-03-30
2021-03-10
(2021)豫0781民初59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罗**与濮阳豪鼎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市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镇交路执﹝2026﹞675号
2026 年 06 月 10 日,当事人濮阳豪鼎运输有限公司因其车辆超限运输被立案调查。当事人濮阳豪鼎运输有限公司委托孙新杰到镇江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配合调查。经调查核实,2026年06月10日11时00分,当事人濮阳豪鼎运输有限公司驾驶员孙新杰驾驶车辆豫JE1755 (黄)/豫G8987(超)从豫皖界服务区接车,然后驾驶豫JE1755 (黄)/豫G8987(超)运输起重机,送往大港码头,在大港北高速出口处,因违法超限运输被我交通运输执法人员查获。2026年06月10日12时49分,根据大港高速出口称重计量单显示,该车是七轴货车,限载车货总质量为 49 吨,实际称重车货总质量为 72.72吨,超限23.72吨。濮阳豪鼎运输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
罚款壹万壹仟伍佰元
11500.00元
镇江市交通运输局
2026-06-10
2
豫汴交罚字﹝2026﹞第0500032号
在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区域故意采取其他方式逃避检测
罚款1000
1000.00元
开封市交通运输局
2026-05-19
3
豫周西交罚字[2026]第0500072号
西华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胡艳(执法证号:16140817055)寇俊峰(执法证号:16140817142)通过调取技术监控数据发现:2026年05月03日14时14分00秒,濮阳豪鼎运输有限公司所有的豫JD3596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西华县G230红花镇黄庄非现场执法点(G230线K1998+749米)时,经治超动态称重设备检测并自动报警提示该车涉嫌超限运输,并通过LED电子情报板告知该车辆驾驶员立即到超限卸货点消除违法状态,接受调查处理,但当事驾驶员未按要求到指定地点接受调查处理。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型,车货总质量60500kg,超过《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的该类型车车货总质量49000kg的规定,车货总质量超限11500kg,超限率23.47%。
依据《河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二项,对当事人 濮阳豪鼎运输有限公司 决定给予 罚款陆佰元整 的行政处罚。
600.00元
西华县交通运输局
2026-05-19
4
豫新长交罚字(2025)第0100051号
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
罚款100元
100.00元
长垣市交通运输局
2025-01-09
5
绍路政罚〔2023〕02J1390
2023年12月29日14时,绍兴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绍大线K14+100在布控时发现,根据此线索在现场查到车号为豫JB5892的6轴重型半挂牵引货车正向兰亭方向行驶,执法人员向驾驶人出示执法证后进行初步检查。经检测,该车装运黄泥,车货总质量62.65吨,未办理过超限运输相关手续。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令)第三条认定标准,该车涉嫌超限13.65吨。执法人员依法对该车辆拍摄了车辆照片。
罚款人民币壹仟壹佰伍拾伍元整。
1155.00元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3-12-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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