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崇阳县湾潭自来水厂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巴卫星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21223MA48A20B1J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崇阳县肖岭乡肖岭街35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崇阳市监处罚〔2026〕47号
现查明:2016年5月13日,当事人申请设立登记,开展集中式供水服务,登记在册的计量水表用户达318户。在2025年3月之前,当事人所提供的水表计量检定工作未纳入常态化管理,未安装“二检合一”水表,计量检定等流程亦不清晰明确。2025年3月,当事人对其中210户用户的水表进行“二检合一”操作并检定合格后予以安装,剩余108户水表尚未进行检定与轮换。2025年7月7日,本局责令当事人于8月6日前完成对用户使用的水表进行检定或轮换。当事人明确表示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完成检定与轮换工作,但制定了整改计划,计划于2025年12月1日前将全部水表更换为符合国家标准的新水表。 ...[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属于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和属于非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未自行定期检定或者送其他计量检定机构定期检定的,以及经检定不合格继续使用的,责令其停止使用,可并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之规定,本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决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600元的行政处罚。
600.00元
崇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