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易里仓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德先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182MA2KDDQ78D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下涯镇乌驹市村钟谭路2号101C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建市监处罚〔2026〕114号
经查,当事人经核准登记开展经营活动后,2023年度、2024年度未申报年报,已连续两年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之规定公示年度报告,经本局查询,当事人在浙江省企业信用信息监管警示系统上已经连续两年列入异常,且经向国家税务总局建德市税务局核查,当事人已连续两年未进行纳税申报。同时,2026年2月2日-3日经本局现场核查,当事人未从事经营活动,且未依法办理歇业。
当事人开业后无正当理由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未向我局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也未说明是否仍在经营或已搬迁至其他地址及提供相关证据,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公司登记机关可以吊销营业执照,但公司依法办理歇业的除外”之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公司登记机关可以吊销营业执照,但公司依法办理歇业的除外”之规定,本局决定作处罚如下:吊销营业执照。
0.00元
建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21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6-03-05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建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5-07-01
2024年度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建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4-07-0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建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