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晨赫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安兵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32501MA6MX75B9P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个旧市大屯街道仁和村云锡物流仓库8车队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9-04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红河州晨赫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红河州蒙自亚恒实业有限公司
开远铁路运输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红个旧交罚﹝2024﹞8301号
2024年8月1日红河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个旧大队收到《红河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转发关于2024年二季度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运输信息的通知》(红交执法便(2024)244号)文件附件显示红河州晨赫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车辆云GA4727于2024年6月15日在云南省永平县运输过程中被永平县交警查获,存在严重超限超载行为。2024年8月29日红河州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白慧、江维等到红河州晨赫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现场调查,经现场查阅公司资料,询问公司法人及车辆驾驶员,该公司重型货车云GA4727于2024年6月15日在云南省永平县运输过程中违法装载导致车货总质量超过116.52吨,依据《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第五条第(二)项规定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红河州晨赫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你(单位)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决定给予当事人红河州晨赫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五仟元整(¥5000.00)的行政处罚。
5000.00元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
2024-09-29
2
云红个旧交罚﹝2024﹞2001号
2024年2月1日,红河州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梁为忠、杨君秋在检查时,发现红河州晨赫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所属的云GA1356汕德卡牌重型半挂牵引车的技术等级评定已于2023年11月到期,该车涉嫌未按规定对营运车辆进行技术等级评定。
你(单位)的行为违反了《云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十条的规定,依据《云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_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1000.00(壹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1000.00元
红河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个旧大队
2024-02-01
3
红环罚字﹝2023﹞22号
2023年2月9日,红河州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人员到红河州晨赫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该公司在个旧市大屯王家坡原选厂堆存有回转窑窑渣9000吨、大屯社区大黄山东面草官铁路旁堆场堆存有回转窑窑渣3000吨、大屯镇大屯村民委员会第六村民小组加工厂堆场内堆存有回转窑窑渣600吨,以上回转窑窑渣均为露天堆放,未采取防渗措施等符合贮存工业固体废物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进行堆存。
针对未按照国家环保标准贮存工业固废的行为罚款人民币伍拾肆万壹仟元整(541,000.00元)。
541000.00元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
2023-05-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