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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树市壹盛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0+裁判文书 2行政处罚 5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关燕江注册资本:6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60982MA38KGBX2B所属地区:江西省
企业地址:江西省宜春市樟树市滨江新区药都南大道外环西路交汇处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12-17
(2024)粤01民终32055号
樟树市壹盛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陈**,陈**,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分公司,陈**,陈**,陈*,石**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4-07-02
(2024)赣0982民初1626号
买卖合同纠纷
樟树市壹盛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黄**
樟树市人民法院
3
2023-09-21
(2023)赣0982民初2906号
买卖合同纠纷
樟树市壹盛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关**
宜春市樟树市人民法院
4
2023-09-18
(2023)赣0982民初2910号
买卖合同纠纷
樟树市壹盛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陈**
宜春市樟树市人民法院
5
2023-09-13
(2023)赣0982民初2906号
买卖合同纠纷
樟树市壹盛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关**
樟树市人民法院
6
2022-10-10
(2022)赣0982民初3031号
买卖合同纠纷
谢**
樟树市壹盛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樟树市人民法院
7
2022-09-26
(2022)赣0982民初3031号
买卖合同纠纷
樟树市壹盛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谢**
宜春市樟树市人民法院
8
2022-06-21
(2022)赣0982民初2011号
租赁合同纠纷
x**
樟树市壹盛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樟树市人民法院
9
2022-06-21
(2022)赣0982民初2011号
租赁合同纠纷
裴**
樟树市壹盛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宜春市樟树市人民法院
10
2022-03-16
(2022)赣0982民初698号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樟树市壹盛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商洛中心支公司
樟树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8-30
2022-08-18
(2022)赣0982执保582号
财产保全
樟树市壹盛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与谢**财产保全执行执行裁定书
140000.00元
执行案件
2
2022-07-01
2022-06-16
(2022)赣0982执保366号
租赁合同纠纷
裴**与樟树市壹盛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裁定书
12000.00元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粤惠阳交罚﹝2025﹞00139号
2024年11月10日14时59分,樟树市壹盛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雇佣的驾驶员驾驶赣C2660D重型半挂牵引车在G205线K2935+200惠阳新圩塘吓路段治超非现场执法检测点被检测,经检测查证,该车总重50.089吨,轴数是6轴,限重49.000吨,超限1.089吨,运载指标超过国家规定限值且未依法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事实清楚,有非现场检测单、非现场检测照片等证据为证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
500.00元
惠州市惠阳区交通运输局
2025-02-07
2
通交路执﹝2023﹞4328号
处罚擅自超限载运输
罚款500元
500.00元
南通市交通运输局
2023-12-27
3
樟树交超罚﹝2023﹞1451号
2023年8月21日,你公司驾驶员何志刚驾驶车号为赣C3839D(六轴)载货汽车未按规定装载。经称重检测,其车货总质量50.085吨,按照法律规定该车限载49吨,其超限超载1.085吨,属擅自超限运输行驶公路。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
500.00元
樟树市交通运输局
2023-09-27
4
樟树交超罚﹝2023﹞1017号
2023年6月5日,你公司驾驶员蔡勇强驾驶车号为赣C3160D(六轴)载货汽车未按规定装载。经称重检测,其车货总质量为55.575吨,按照法律规定该车限载49吨,其超限超载6.575吨,属擅自超限运输行驶公路。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
3000.00元
樟树市交通运输局
2023-06-19
5
樟树交超罚﹝2023﹞0481号
2022年11月9日,你公司驾驶员杨肃驾驶车号为赣C2330D(六轴)载货汽车未按规定装载。经称重检测,其车货总质量为52.74吨,按照法律规定该车限载49吨,其超限超载3.74吨,属擅自超限运输行驶公路。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1500元)
1500.00元
樟树市交通运输局
2023-04-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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