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县李笑笑火锅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赵庆丰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40727MA0MACNF33 | 所属地区:山西省 |
| 企业地址:山西省晋中市祁县新建北路165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祁市监处罚〔2025〕20号
2025年2月13日,执法人员通过对祁县李笑笑火锅店经营者赵庆丰的询问笔录了解到:
1.祁县李笑笑火锅店所使用的“李常在番茄火锅底料”是当事人于2024年年后从重庆购进的,共购进两件,单价450元每件,每件24袋;不单独出售,顾客要番茄锅底的时候用,番茄锅底卖28元每份;2025年2月6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上述产品剩余12袋均已超过保质期,依法予以扣押;
2.当事人祁县李笑笑火锅店提供供货商资质及该批次产品送货单票据,履行了进货查验制度;
3.因当事人未建立食品销售台账,无法确认其余产品是否在过期后进行使用,固无法确定违法所得;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案件来源登记表,证明案源;
2.当事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经营店许可证》复印件、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
3.现场检查笔录、询问调查笔录,证明当事人违法事实;
4.提供该批次产品送货单复印件和重庆市凯鸿食品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证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制度;
1.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
2.罚款人民币5000元。
5000.00元
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3-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