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浙江车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史哲林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901MA28KRCL9H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沙田街56号汇隆大厦1001-2室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9-25
(2025)浙0902民初5266号
合同纠纷
浙江车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凯敬兴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建工五建集团有限公司
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法院
2
2024-12-09
(2024)浙0903民初2524号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佛山市智权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浙江车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舟定市监处罚﹝2025﹞511号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7月31日,被处罚人对位于定海区芙蓉洲路25号,定海区中大街151号,定海区东大街75号的电动车充电桩充电电费价格高于政府定价。<br/>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当事人不执行政府定价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没收违法所得92.57元。<br/>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当事人不执行政府定价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没收违法所得92.57元。
0.00元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定海分局
2025-11-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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