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磐石市城郊供销合作社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祖会芬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2202841247916179所属地区:吉林省
企业地址:吉林市磐石市东宁街广场花园住宅小区C栋-1层4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磐市监行处字〔2026〕58号
经查,当事人在抖音平台上开设名称为“磐石城郊供销优品小铺”的网络店铺,使用的资质证明是磐石市城郊供销合作社。 当事人于2026年3月25日通过该网络店铺上架标题为“【磐石供销社】东北特产豆纤维面条纯天然低脂粗粮细作口感劲道”的商品链接,售价为17.8元。 涉案商品为预包装食品,该食品的标签内容并未标注“低脂”。当事人为了宣传产品,吸引更多消费者购买,在抖音店铺产品描述上注明“低脂”等文字内容,并导致消费者产生了实质性购买行为。截止检查时售出3单。 当事人在制作该网页广告的过程中于2026年3月2日雇佣吉林省中逸科技有限公司对涉案商品进行拍照美化处理,并支付费用260元,广告页面“低脂”字样为该合作社工作人员为了吸引消费者购买自行添加,故无其他广告及推广费用。涉案商品广告费用合计260元。 本案对照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尚不够移送追诉当事人刑事责任的标准。
2026年4月7日,我分局接到编号为1220284002026040783812843的《投诉登记表》,2026年4月9日,我分局接到编号为1220284002026040962439783的《投诉登记表经查,当事人在抖音平台上开设名称为“磐石城郊供销优品小铺”的网络店铺,使用的资质证明是磐石市城郊供销合作社。当事人于2026年3月25日通过该网络店铺上架标题为“【磐石供销社】东北特产豆纤维面条纯天然低脂粗粮细作口感劲道”的商品链接,售价为17.8元。涉案商品为预包装食品,该食品的标签内容并未标注“低脂”。当事人为了宣传产品,吸引更多消费者购买,在抖音店铺产品描述上注明“低脂”等文字内容,并导致消费者产生了实质性购买行为。截止检查时售出3单。当事人在制作该网页广告的过程中于2026年3月2日雇佣吉林省中逸科技有限公司对涉案商品进行拍照美化处理,并支付费用260元,广告页面“低脂”字样为该合作社工作人员为了吸引消费者购买自行添加,故无其他广告及推广费用。涉案商品广告费用合计260元。综上所述,当事人发布的广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涉在本案调查过程中,当事人能够积极配合办案人员了解案情,如实提供证据材料,主动交代违法事实。且违法行为广告费用较低,影响较小。根据《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二章分则第二节适用广告监管法律、法规、规章的裁量标准中序号37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自由裁量之规定,综合考量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性,建议对当事人从轻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办案机构建议对当事人处罚如下: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并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以广告费用三倍罚款780元。
780.00元
磐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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