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曜灵殡葬服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吴争艳 | 注册资本:33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20502730950198F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德溪街道德溪新区德沟村百坟坝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0-10
(2025)沪0104民初11665号
执行异议之诉
上海富瑞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毕节曜灵殡葬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2
2025-09-18
(2025)沪0104民初11665号
执行异议之诉
上海富瑞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毕节曜灵殡葬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3
2025-09-16
(2025)黔05行初146号
行政协议
毕节曜灵殡葬服务有限公司
毕节市七星关区自然资源局,毕节市七星关区土地储备开发中心,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
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
4
2024-04-11
(2024)粤12民终1490号
民间借贷纠纷
怀集万福山殡仪馆有限公司
毕节曜灵殡葬服务有限公司
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5
2023-02-07
(2023)粤1224民初85号
民间借贷纠纷
怀集万福山殡仪馆有限公司
毕节曜灵殡葬服务有限公司
怀集县人民法院
6
2020-11-25
(2020)黔05民终6803号
劳动合同纠纷
毕节曜灵殡葬服务有限公司
李**
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
7
2020-11-25
(2020)黔05民终6805号
劳动合同纠纷
毕节曜灵殡葬服务有限公司
王**
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
8
2020-11-04
(2020)黔05民终6803号
劳动争议
毕节曜灵殡葬服务有限公司
李**
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
9
2020-11-04
(2020)黔0502民初13976号
殡葬服务合同纠纷
毕节敬信陵园管理有限公司
毕节曜灵殡葬服务有限公司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10
2020-11-04
(2020)黔05民终6805号
劳动争议
毕节曜灵殡葬服务有限公司
王**
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12-30
2020-11-26
(2020)黔05民终6805号
劳动争议
毕节曜灵殡葬服务有限公司、王**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16000.00元
民事案件
2
2020-12-30
2020-11-26
(2020)黔05民终6803号
劳动争议
毕节曜灵殡葬服务有限公司、李**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10800.00元
民事案件
3
2020-11-26
2020-11-04
(2020)黔0502民初13976号
殡葬服务合同纠纷
毕节敬信陵园管理有限公司与毕节曜灵殡葬服务有限公司殡葬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4
2020-04-20
2019-12-18
(2019)黔05民终6769号
殡葬服务合同纠纷
李**、毕节曜灵殡葬服务有限公司殡葬服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0-04-20
2019-12-18
(2019)黔05民终6768号
殡葬服务合同纠纷
王**、毕节曜灵殡葬服务有限公司殡葬服务合同纠纷、劳动争议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0-03-13
2019-10-18
(2019)黔0502民初8667号
殡葬服务合同纠纷劳动争议
李**与毕节曜灵殡葬服务有限公司殡葬服务合同纠纷、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7
2020-03-13
2019-12-18
(2019)黔05民终6770号
殡葬服务合同纠纷劳动争议
李**、毕节曜灵殡葬服务有限公司殡葬服务合同纠纷、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七星市监处罚[2024]751号
经查,当事人成立于2001年9月17日,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从事殡葬服务,食堂服务,住宿服务。
通过查询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当事人于2018年7月9日,将“毕节殡仪馆”变更为“毕节曜灵殡葬服务有限公司”。2018年10月31日,将法定代表人吴若岚变更为李先德;同日将市场主体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控股或控股)变更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6月29日,将法定代表人李先德变更为吴争艳至今。
2015年8月4日,毕节市七星关区发展和改革局下发关于调整毕节殡仪馆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批复(七星发改字〔2015〕24号)文件(以下简称:七星发改字〔2015〕24号)对殡葬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核定并批复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七星发改字〔2015〕24号附件(七星关区毕节殡仪馆殡葬服务收费试行价格)将殡葬服务收费项目分为政府定价(1.火化费,2.骨灰寄存,3.遗体接运,4.吊唁厅租用)、政府指导价(可下浮20%执行。1.遗体下车,2.遗体沐浴,3.遗体消毒,4.冷藏柜冷藏遗体,5.遗体修面、理发,6.遗体穿、脱衣服,7.遗体面部化妆,8.吊唁厅地暖)市场调节价(面议。1.特殊设备、设施租赁,2.灵堂布置,3.主持道别会,4.横幅、挽联,5.遗体防腐处理,6.其他特需服务,7.告别厅租用,8.预约定时火化)。该附件中:“火化费(拣灰火化炉)”政府核定的收费标准为:700元/具;遗体接运费中轿车(15公里内)260元/具,超过15公里每超1公里加收6元、普通车辆(15公里内)180元/具,超过15公里每超1公里加收5元。政府指导价(可下浮20%执行)中,有遗体下车费:50元/具(丧属自愿)等收费项目。
2015年5月至2015年8月,当事人在试营业的收费中,收取了普通捡灰68元/具。2015年8月4日,七星关区物价部门以“七星发改字〔2015〕24号”文件批准了当事人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其中,“普通捡灰费”已包含在综合火化费用之中,但当事人继续收取该项费用,直至2016年殡葬管理所在检查工作时发现了此项费用属于重复收取,并告诫当事人后,于2016年8月2日停止了该项目的收费。
2021年9月19日,当事人召开股东例会决定:恢复收取“骨灰普捡”68元/具,并责成总经理罗云上报相关部门。之后,由于新冠疫情原因,没有向相关部门上报此事。
自公司成立以来,当事人没有使用轿车作为遗体接运车辆,一直都是用普通车辆作为遗体接运车辆。2015年5月至2021年9月19日,当事人召开股东例会决定调整服务收费期间,没有向逝者家属收取遗体接运“上车费”。
2021年9月19日,当事人召开股东例会决定调整服务收费后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当事人重复收取“上车费”和“骨灰普捡”费用14956元,其中重复收取“上车”费7000元、“骨灰普捡”费7956元。
2022年度当事人总收费的逝者人数757具,其中:1、按接运区分:接运逝者
罚款20.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200000.00元
七星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6-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