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杭州九久康健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双月注册资本:99.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104MA2GY26UXA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九环路6号1幢6层6012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8-04
(2023)闽0403民初3263号
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
林**
陕西莫普森医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杭州九久康健科技有限公司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杭上市监处罚﹝2025﹞381号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于2025年4月9日,通过中间商微信联系购入30盒三参通特膳粉(标有“御膳医”注册商标,产品批号为:250306),微信支付货款4580元。之后,当事人通过其实际经营和控制的“益寿康养生优选店”销售18盒,商品销售标价320元/盒,销售实收5309元。另,4盒当事人自述送人未售,8盒被本局扣押。截止案发,查实当事人的经营额为(5309+12*320)9149元。根据商标权利人的委托代理人郑州林诺药业有限公司出具的鉴定书,上述被查扣批号为“250306”的扣押商品鉴定结论为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产品,且品牌方从未授权当事人的“益寿康养生优选店”销售三参通特膳粉。<br/>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当事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的规定,属于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违法行为。本局对当事人上述违法行为作如下处理:1.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2.没收8盒侵权商品;3.罚款10000元。<br/>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当事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的规定,属于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违法行为。本局对当事人上述违法行为作如下处理:1.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2.没收8盒侵权商品;3.罚款10000元。
10000.00元
杭州市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7-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