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林市金达利皮毛加工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袁立军 | 注册资本:7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2303810617975278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鸡西市虎林市迎春林业局迎林二委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虎市监处罚〔2026〕30号
2026年6月30日,虎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沈玉莹、王跃灵与黑龙江林区公安局迎春分局迎春派出所教导员武鸿滨联合到虎林市金达利皮毛加工有限责任公司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虎林市金达利皮毛加工有限责任公司在黑龙江省鸡西市虎林市迎春林业局迎林二委经营。经黑龙江市场监管综合业务管理系统查询,该企业登记时留存的联系电话、企业年报留存联系电话均为“15094690678”,执法人员现场拨打联系电话,对方称不是法定代表人袁立军,也联系不上并且不认识法定代表人。执法人员无法通过该企业所登记的经营地址与该公司取得联系,同时也查询到该公司从2022-2025年度未参加企业年报,2023-2025年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当事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构成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违法行为。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现场检查笔录一份和现场照片一份,证明虎林市金达利皮毛加工有限责任公司经营场所现场情况;
2.企业基本信息查询单一份,证明企业的基本情况;
3.法定代表人查询单一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
4.经营场所查询单一份,证明经营场所的基本情况;
5.企业年报信息一份,证明企业年报的情况;
6.企业异常名录信息一份,证明企业列入异常的情况;
7.企业2021年度报告一份,证明该企业联系电话情况;
8.手机截图一张,证明通过办理登记时留存的联系电话和年报留存的联系电话均未联系上法定代表人;
9.牛正福注销户口证明,证明该公司经营场所原归属人已去世;
10.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迎春分局迎春派出所教导员警官证复印件一份,证明其警察身份;
11.虎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开展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清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虎市监发[2026]8号)一份,证明工作开展的依据;
12.虎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关于开展清理长期未经营企业清理工作的公告(二)在虎林市人民政府公告的截图、虎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关于开展清理长期未经营企业清理工作的公告及虎林市连续两年及两年以上未年报企业名单各一份,证明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进行了公告。
吊销虎林市金达利皮毛加工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
0.00元
鸡西市虎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9-22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6-07-0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5-07-0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虎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4-07-0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虎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4
2023-07-0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虎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5
2023-05-24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虎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