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骅创运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根华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111003968752081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漓江路与燕山路交叉口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5-07
(2025)浙1102民初247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周**,周**,徐*,周**
漯河骅创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郑支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漯河市分公司,石**,华农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
2
2023-09-14
劳动争议
杨**
漯河骅创运输有限公司
河南省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3-07-24
劳动争议
杨**
漯河骅创运输有限公司
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
4
2023-07-06
(2023)豫1104民初2314号
劳动争议
杨**
漯河骅创运输有限公司
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
5
2023-03-29
(2023)渝0116民初302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梅**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漯河中心支公司,何**,漯河骅创运输有限公司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
6
2023-03-20
(2023)渝0116民初302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梅**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漯河中心支公司,何**,漯河骅创运输有限公司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
7
2022-07-27
(2022)豫1104民初2048号
民间借贷纠纷
漯河骅创运输有限公司
李**
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
8
2022-07-20
(2022)豫1104民初2047号
民间借贷纠纷
漯河骅创运输有限公司
杨**
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
9
2021-06-28
(2021)豫1104民初263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魏**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漯河市中心支公司,胡**,漯河骅创运输有限公司
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
10
2020-08-18
(2020)豫1103民初837号
保险纠纷
漯河骅创运输有限公司
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4-27
2023-04-06
(2023)甘1102民初630号
运输合同纠纷
张**、田*等运输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2-09-29
2022-09-13
(2022)甘0502民初393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田*、陈**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0-12-31
2020-11-25
(2020)豫1104民初339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魏**与胡**、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漯河市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46887.35元
民事案件
4
2019-08-24
2018-10-23
(2018)苏0111民初560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原告王*与被告张**、漯河骅创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漯河市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的民事判决书
13200.00元
民事案件
5
2018-08-19
2017-12-01
(2017)豫1104民初2574号
运输合同纠纷
刘**与张**、漯河骅创运输有限公司运输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6037.07元
民事案件
6
2018-08-09
2018-04-16
(2018)豫1104民初878号
买卖合同纠纷
漯河骅创运输有限公司与孙*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18-07-02
2018-04-10
(2018)豫11民终293号
运输合同纠纷
张**、刘**运输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8
2017-02-08
2017-02-08
(2015)宛民初字第402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史**与任**、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51238.00元
民事案件
9
2016-03-28
2016-03-28
(2016)豫11民终780号
保险纠纷
漯河骅创运输有限公司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漯河市分公司保险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豫新封交简罚字〔2024〕0700015
豫LF6783货运车辆运载货物外廓尺寸超限案
豫LF6783货运车辆运载货物外廓尺寸超限案,罚款900元
900.00元
封丘县交通运输局
2024-07-12
2
豫新交执法简罚字(2024)第0312503号
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的车辆
漯河骅创运输有限公司使用未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车辆进行道路运输经营活动案,豫LL2298,依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罚款1000元
1000.00元
新乡市交通运输局执法支队
2024-03-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