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齐佳市场管理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朱永明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501MA29JGW693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凤凰城14幢轻纺路481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湖南太湖消行罚决字﹝2024﹞第000065号
2024年06月24日,湖州市南太湖新区消防救援大队对湖州齐佳市场管理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单位自动消防系统未定期检测,该行为属于一般违法情形,根据《浙江省消防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决定给予湖州齐佳市场管理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叁仟元的处罚。限你单位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交至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南太湖新区支行各网点。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的数额。
给予湖州齐佳市场管理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叁仟元的处罚
3000.00元
湖州市南太湖新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4-08-22
2
湖南太湖消行罚决字﹝2024﹞第000064号
2024年06月12日,湖州市南太湖新区消防救援大队对湖州齐佳市场管理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未制止电动自行车在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室内场所充电,属于较轻违法情形,根据《浙江省消防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给予湖州齐佳市场管理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佰元的处罚,限你单位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交至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南太湖新区支行各网点。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的数额。
给予湖州齐佳市场管理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佰元的处罚
500.00元
湖州市南太湖新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4-08-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