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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康县若汐襄阳牛肉面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莉莉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20626MA4ERWN75P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保康县城关镇清溪路90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保市监处罚〔2026〕122号
经查明:该店负责人王莉莉与其丈夫翟金波共同经营保康县若汐襄阳牛肉面。在2021年11月1日至2025年8月23日期间,翟金波(微信号:zjzj369147)通过微信向陈立朋(微信昵称“风调雨顺”,微信号“wxid_4mhuy0se17fa22”)支付共计36810元,翟金波(支付宝账户名:翟金波,支付宝账号:13537538315)通过支付宝向河南人陈立朋(支付宝账户名:*立朋,支付宝账号:15893583133)支付共计5040元,合计41850元。翟金波从河南省邓州市赵集镇陈立朋(另案处理)处,以33元/斤的价格累计购买假卤牛肉1268.2斤(价值41850.00元)后全部制作成牛肉面销售给顾客食用。当事人购进上述食品时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根据保康县公安局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出具《关于翟金波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中非法获利认定情况说明》:每斤卤牛肉制作5至7碗牛肉面为业内通行做法。而翟金波本人供述,一斤卤牛肉制作6碗牛肉面,符合保康县市场售卖标准。翟金波在经营的过程中,牛肉面售卖17元/碗,牛油面售卖6元/碗,以此推算翟金波在本案中的非法获利,计算如下:①每碗牛肉面中卤牛肉价值:牛肉面17元/碗-牛油面6元/碗=11元/碗;②每斤卤牛肉售后价值:11元/碗×6碗/斤=66元/斤;③销售金额:66元/斤×1268.2元/斤=83701.2元;④非法获利:83701.2元-41850元=41851.2元。故,认定翟金波在本案中非法获利价值为:41851.2元。结合调查情况,有证据证明涉案食品货值金额按照当事人购进假卤牛肉的金额确定为41850元,违法所得41851.2元。 再查,武汉尚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显示:被抽检单位名称:陈立朋,检测结论中检测普通牛源性成分的结果为:未检出普通牛源性成分;检测猪源性成分的结果为:检出猪源性成分。故当事人购进的假卤牛肉均为猪肉冒充牛肉。...[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采购食品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行政处罚:警告。 当事人经营掺假牛肉面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货值金额一倍的罚款41850元。 综上所述,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 一、对当事人采购食品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的违法行为给予警告; 二、对当事人涉嫌经营掺假牛肉面的违法行为罚款41850元。
41850.00元
保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9-0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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