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安广兆汽运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志冬 | 注册资本:5.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983MA37UP6L0U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石脑镇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6-12
(2026)浙1004民初18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李**
陈**,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亳州市分公司,陈**,高安广兆汽运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崇仁支公司,涡阳县通达运输有限公司
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
2
2026-03-19
(2026)浙1004民初18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李**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崇仁支公司,陈**,涡阳县通达运输有限公司,高安广兆汽运有限公司,陈**,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亳州市分公司
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
3
2022-11-11
(2022)浙1124民初103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李**
高安广兆汽运有限公司,周**,徐**,恒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高支公司
松阳县人民法院
4
2022-08-15
(2022)浙1124民初103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李**
周**,徐**,高安广兆汽运有限公司,恒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高支公司
松阳县人民法院
5
2022-06-30
(2022)浙1124民初103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李**
徐**,周**,恒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高支公司,高安广兆汽运有限公司
松阳县人民法院
6
2021-07-06
(2021)浙11民终68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
陈**,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中心支公司,王**,高安广兆汽运有限公司,李**,叶**,王**
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7
2021-03-25
(2021)浙1123民初34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陈**,叶**,王**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中心支公司,王**,高安广兆汽运有限公司,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
遂昌县人民法院
8
2021-03-08
(2021)浙1123民初34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王**,陈**,叶**
王**,高安广兆汽运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中心支公司
遂昌县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6-23
(2026)浙1004民初18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李**
陈保磊;高安广兆汽运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
2
2026-04-16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李**
高安广兆汽运有限公司;陈保磊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丽路政罚﹝2026﹞0175
主要违法事实:2026年01月12日01时11分,丽水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S222(龙丽线)松阳、丽水方向K141+398检查时发现高安广兆汽运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高安广兆汽运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壹佰捌拾柒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工商银行丽水分行营业部、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壹佰捌拾柒元整的行政处罚。
187.00元
丽水市交通运输局
2026-01-29
2
衢路政罚﹝2025﹞10832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10月22日00时17分,龙游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S316省道355K(原龙灵线K11+500)检查时发现高安广兆汽运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高安广兆汽运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柒仟伍佰捌拾伍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工商银行龙游县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柒仟伍佰捌拾伍元整的行政处罚。
7585.00元
龙游县交通运输局
2025-12-26
3
衢路政罚﹝2025﹞10746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10月28日05时58分,龙游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S316省道355K(原龙灵线K11+500)检查时发现高安广兆汽运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高安广兆汽运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壹万贰仟零玖拾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工商银行龙游县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壹万贰仟零玖拾元整的行政处罚。
12090.00元
龙游县交通运输局
2025-11-16
4
丽路政罚〔2024〕01637
2024年10月9日16时25分,丽水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卢敏、郑鹏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4-10-08 12:02:28车号为赣CCC228在S328(丽浦线)丽水、云和方向K19+82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65.45吨。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16.45吨。
-
997.00元
丽水市交通运输局
2024-10-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