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东银信炭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关利文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30823MA6NL1YY0H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普洱市景东县城南郊孔雀山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普环罚〔2026〕17号
2025年10月21日根据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执法局开展远程线索核查工作的相关要求,省、市两级生态环境部门组成检查组对景东银信炭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开展空气质量核查工作,发现该公司实施了两项违法行为。一、通过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该公司炭化窑连通烘干设备的烟气管道人为断开,导致部分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二、超过国家排放标准排放大气污染物我局于2025年10月21日委托玉溪华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你公司炭化及烘干废气排放口DA001进行现场采样,并于10月23日出具《玉溪华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检测报告》(华环检字〔202510〕第189号),对照GB9078-199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和《排污许可证》,该公司炭化及烘干废气排放口DA001颗粒物检测项目排放浓度为2320MG/M³,排污许可的排放限值为120MG/M³,超过标准值18.3倍;二氧化硫检测项目排放浓度为2570MG/M³,排污许可的排放限值为550MG/M³,超过标准值3.67倍。
处罚款人民币壹拾万陆仟元整(¥ 106000.00元)
106000.00元
普洱市生态环境局
2026-04-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