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志大贸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徐德法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481329868497K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海宁市斜桥镇永合村戴家浜19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19-03-21
(2019)浙0481民初1453号
买卖合同纠纷
海宁市志大贸易有限公司
骆**,钱**
海宁市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17-07-04
买卖合同纠纷
海宁市志大贸易有限公司
李**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海宁市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9-09-06
2019-07-03
(2019)浙0481执2602号之二
买卖合同纠纷
海宁市志大贸易有限公司、骆**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18-08-05
2018-01-30
(2018)浙0481执138号
买卖合同纠纷
朱**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执行案件
3
2018-08-05
2018-05-07
(2018)浙0481执586号
买卖合同纠纷
海宁市志大贸易有限公司、李**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18-05-28
2017-09-26
(2017)浙0481民初2913号
买卖合同纠纷
海宁市志大贸易有限公司与朱**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1400.00元
民事案件
5
2017-12-20
2017-10-09
(2017)浙0481民初2912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海宁市志大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判决书
364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海市监处罚〔2025〕1041号
当事人连续两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取得联系
当事人连续两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取得联系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理:吊销营业执照。
0.00元
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19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1
2024年度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4-07-0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