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安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安良 | 注册资本:48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2010331612419XM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津东路178号8楼812室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1-04
(2025)甘0103民初9580号
土地租赁合同纠纷
祁**
汪*,甘肃安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
2
2024-07-02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
3
2021-11-25
(2021)甘0121民初2749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宋**
甘肃安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张**,永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永登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6-25
2023-03-14
(2023)甘0111民初590号
劳务合同纠纷
李**与甘肃安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宝方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3-06-25
2023-03-14
(2023)甘0111民初591号
劳务合同纠纷
李**与甘肃安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宝方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3-06-25
2023-03-14
(2023)甘0111民初584号
劳务合同纠纷
党**与甘肃安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宝方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3-06-25
2023-03-14
(2023)甘0111民初588号
劳务合同纠纷
李**与甘肃安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宝方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3-06-25
2023-03-14
(2023)甘0111民初587号
劳务合同纠纷
王**与甘肃安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宝方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3-06-25
2023-03-14
(2023)甘0111民初593号
劳务合同纠纷
赵**与甘肃安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宝方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23-06-25
2023-03-15
(2023)甘0111民初592号
劳务合同纠纷
李**与甘肃安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宝方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23-06-25
2023-03-15
(2023)甘0111民初586号
劳务合同纠纷
李**与甘肃安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宝方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22-09-15
2022-06-13
(2022)甘01民终1180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宋**、甘肃安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10
2021-07-02
2021-05-18
(2021)甘0103民初1693号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田*与张**、甘肃安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城建(城)罚决字﹝2025﹞第05号
2025年11月12日,区住建局工作人员巡查发现恒大林语郡项目存在大量裸露土方未覆盖,土方作业未落实湿法作业,施工现场浮土较厚,场地道路未做到100%硬化等问题,当即下达《施工安全监督抽查记录》(西北2025-165),要求于2025年11月13日整改完成;2025年11月13日,区住建局工作人员巡查发现该项目仍存在大量裸露土方覆盖不完全,现场土方转运未密闭,施工作业未按照要求湿法作业等问题,当即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2025-008),要求于2025年11月16日整改完成。2025年11月28日,市环委办、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区环委办发现恒大林语郡项目土方覆盖不完整,向住建局转办了《关于巡查发现抑尘措施不到位的督办函》,要求于2025年11月29日整改完成;2025年12月4日,区环委办再次发现恒大林语郡项目施工道路积尘较厚,过往车辆扬尘大,场地内土方覆盖不完整,再次向住建局转办了《关于巡查发现抑尘措施不到位的督办函》,要求于2025年12月5日整改完成。2025年12月6日,区住建局工作人员巡查发现该项目现场裸土土方未覆盖,当即下达《施工安全监督抽查记录》(西北2025-184),要求于2025年12月6日整改完成;2025年12月22日,区住建局工作人员巡查发现恒大林语郡项目裸土未覆盖,道路浮尘较厚,当即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2025-011),要求于2025年12月23日整改完成;2025年12月23日,城关区住建局收到兰州市住建局《建设行政执法建议书》(兰建安建议〔2025〕第35号),指出恒大林语郡裸土覆盖不及时,建筑垃圾大量堆放长期不清运、不覆盖、不使湿法。项目单位对建筑工地扬尘措施落实不到位,属屡教不改或整改不及时不到位。要求区住建局对恒大林语郡项目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一条,根据《甘肃省住建系统高频行政处罚事项裁量基准(2024版)》第4条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罚:处二万元人民币的罚款。
20000.00元
兰州市城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01-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