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林左旗志仟大药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任志千 | 注册资本:5.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50422MA0Q5QPM8M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赤峰市巴林左旗十三敖包镇宝泉村12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赤左市监处罚〔2025〕170号
经查,根据当事人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记录、宋有志社会保险个人参保缴费证明和任志千、宋有志的询问笔录发现,当事人明知宋有志系有工作单位的执业药师,仍将其执业药师证注册在其药店内。宋有志作为当事人的执业药师、主要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依法负责药品管理、处方审核和调配、合理用药指导等工作,要求其在药品零售企业营业时间在岗,而宋有志在2023年10月至2025年7月24日期间无法做到在岗审核处方、指导用药,未承担质量管理人员责任,宋有志的行为属于将《执业药师注册证》挂靠,当事人的行为属于从事药品经营活动,没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四十条,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或者医疗机构违反本法规定聘用人员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解聘,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5000.00元
巴林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0-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