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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东乡区徐淑芳汤包店(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徐淑芳注册资本:2万
统一信用代码:92361029MA3955AL7M所属地区:江西省
企业地址:抚州市东乡区孝岗镇金水湾1栋08号车库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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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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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抚东市监处罚〔2026〕18号
当事人自制馒头内添加的蛋白糖复配甜味剂,是2025年11月11日东乡区十字街旁边的“东乡区指定粮油店(原老十字街粮店)”的纪老板送到当事人店时购买的,共购进1包(1kg),购进价20元/kg,有购买单据及微信付款记录(经销商告知当事人甜味添加剂这个是相对最健康的了)。2025年12月12日,据抚州市东乡区徐淑芳汤包店经营者徐淑芳口述,其2025年11月11日购买上述甜味剂后一直没有添加,直到2025年11月18日才第一次使用了一点(大概是0.002kg),当时不小心还倒了一点到地上,被当事人扫掉了,共自制经抽样检验不合格“白馒头”1.6kg(14个),抽样:0.46kg(4个),单价:8.69元/kg;并主动向执法人员提交检查时未发现的蛋白糖复配甜味剂0.198kg,当事人实际剩余蛋白糖复配甜味剂0.949kg;至案发时止,当事人当天共加工制作经检验为不合格“白馒头”1.6kg(14个),被抽检了0.46kg(4个),剩余的1.14kg(10个)已经全部销售给附近的居民,成本价8元/kg,销价8.69元/kg(实际是买1元1个),货值14元。该批次不合格馒头的违法所得计算公式如下:违法所得=销售额14元-成本12.8元,实际获利1.2元
1、没收违法所得1.2元;2、没收上述涉案“蛋白糖”0.949kg,予以销毁;3、罚款 0.2 万元;以上罚没款合计0.20012万元,上缴国库。
2000.00元
东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3-09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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