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佳源基础建设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徐佳 | 注册资本:4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40101MA5D1QFU5U | 所属地区:广东省 |
| 企业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龙归街道南岭村长红竹仔园荫海路13-3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粤穗越六榕立字罚字﹝2025﹞334号
广州市佳源基础建设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12日,在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市轨道通十三号线二期及同步实施工程六区段连新路工地内建筑废弃物排放人不遵守联单管理制度,排放建筑废弃物时未按照要求使用联单共计12车次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
5000.00元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六榕街道办事处
2025-11-25
2
粤穗交运罚﹝2025﹞2(2025)09160039号
2025年08月07日20时27分钟,你(单位)使用粤AFS796车辆运载货物,行经白云堡立交北(地址:G105,K2544+150)时,经现场检测,该车车货总重40059.00kg,轴数为4轴,超限4059.00kg,该车未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本案有《询问笔录》、《车辆检测报告单》、《车辆照片》等证据证实。
罚款¥2000.000元整
2000.00元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10-27
3
粤穗交运罚﹝2025﹞2(2025)09160027号
2025年08月04日21时01分钟,你(单位)使用粤AFK556车辆运载货物,行经白云堡立交北(地址:G105,K2544+150)时,经现场检测,该车车货总重37089.00kg,轴数为4轴,超限1089.00kg,该车未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本案有《询问笔录》、《车辆检测报告单》、《车辆照片》等证据证实。
罚款¥500.000元整
500.00元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10-27
4
粤穗交运罚﹝2025﹞2(2025)09160034号
2025年08月04日22时42分钟,你(单位)使用粤AFM558车辆运载货物,行经白云堡立交北(地址:G105,K2544+150)时,经现场检测,该车车货总重37287.00kg,轴数为4轴,超限1287.00kg,该车未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本案有《询问笔录》、《车辆检测报告单》、《车辆照片》等证据证实。
罚款¥500.000元整
500.00元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10-27
5
粤穗交运罚﹝2025﹞2(2025)09160011号
2025年08月07日20时29分钟,你(单位)使用粤AFM558车辆运载货物,行经白云堡立交北(地址:G105,K2544+150)时,经现场检测,该车车货总重38790.00kg,轴数为4轴,超限2790.00kg,该车未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本案有《询问笔录》、《车辆检测报告单》、《车辆照片》等证据证实。
罚款¥1000.000元整
1000.00元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10-27
6
粤穗交运罚﹝2025﹞2(2025)09160018号
2025年08月11日01时53分钟,你(单位)使用粤AHP730车辆运载货物,行经白云堡立交北(地址:G105,K2544+150)时,经现场检测,该车车货总重42219.00kg,轴数为4轴,超限6219.00kg,该车未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本案有《询问笔录》、《车辆检测报告单》、《车辆照片》等证据证实。
罚款¥3000.000元整
3000.00元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10-27
7
粤穗交运罚﹝2025﹞2(2025)08050026号
2025年04月03日05时11分钟,你(单位)使用粤AFS796车辆运载货物,行经白云堡立交北(地址:G105,K2544+150)时,经现场检测,该车车货总重41085.00kg,轴数为4轴,超限5085.00kg,该车未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本案有《询问笔录》、《车辆检测报告单》、《车辆照片》等证据证实。
罚款¥2500.000元整
2500.00元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09-11
8
粤穗交运罚﹝2024﹞2(2024)09180009号
2024年09月02日21时04分钟,你(单位)使用粤AFX292车辆运载货物,行经何排村时,经现场检测,该车车货总重38385.00kg,轴数为4轴,超限2385.00kg,该车未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本案有《询问笔录》、《车辆检测报告单》、《车辆照片》等证据证实。
罚款¥1000.000元整
1000.00元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4-09-18
9
荔南综执处字﹝2023﹞123号
当事人于2023年5月19日00时52分,在东风西路127-1号路段运输建筑废弃物过程中未采取密闭措施。违反了《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的规定。
当事人违反了《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我街于2024年2月1日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和《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我街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10000元整。
10000.00元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南源街道办事处
2024-02-0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