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安市长荣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龚水根 | 注册资本:2.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983MA3816XT9Y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独城镇阳光工业园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1-27
(2025)赣0502民初624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张**
高安市长荣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市八里湖支公司,范**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2
2025-11-26
(2025)赣0502民初624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张**
高安市长荣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市八里湖支公司,范**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3
2025-08-27
(2025)赣0502民初624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张**
范**,高安市长荣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市分公司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4
2024-03-07
(2024)赣0983民初1260号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高安市长荣物流有限公司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高安市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10-10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张**
范志刚;高安市长荣物流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07-01
2020-04-17
(2020)赣0822民初40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高安市长荣物流有限公司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高安支公司、罗**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粤清佛交罚﹝2025﹞00350号
我单位执法人员在广东省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对本辖区普通公路不停车电子监测点违法超限数据进行审核时发现,高安市长荣物流有限公司所属车辆赣CBF543重型半挂牵引车于2025年07月30日17时24分,在佛冈县石角镇G106线惠爱亭附近非现场检测点被检测到轴数为6轴,执法总重量为51.795吨,车货限重49吨,超限2.795吨,超限率为5.70%,属于超限率在30%以下且超重吨位数1吨以上的情况。经查实,该趟运载可分载物品木板,高安市长荣物流有限公司所属车辆赣CBF543重型半挂牵引车有载运可分载物品的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行为。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1000元
1000.00元
佛冈县交通运输局
2025-08-13
2
粤清佛交罚﹝2025﹞00348号
我单位执法人员在广东省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对本辖区普通公路不停车电子监测点违法超限数据进行审核时发现,高安市长荣物流有限公司所属车辆赣CBF543重型半挂牵引车于2025年05月19日09时03分,在佛冈县石角镇G106线惠爱亭附近非现场检测点被检测到轴数为6轴,执法总重量为51.525吨,车货限重49吨,超限2.525吨,超限率为5.15%,属于超限率在30%以下且超重吨位数1吨以上的情况。经查实,该趟运载可分载物品木板,高安市长荣物流有限公司所属车辆赣CBF543重型半挂牵引车有载运可分载物品的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行为。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1000元
1000.00元
佛冈县交通运输局
2025-08-13
3
粤清佛交罚﹝2025﹞00349号
我单位执法人员在广东省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对本辖区普通公路不停车电子监测点违法超限数据进行审核时发现,高安市长荣物流有限公司所属车辆赣CBF543重型半挂牵引车于2025年05月26日21时07分,在佛冈县石角镇G106线惠爱亭附近非现场检测点被检测到轴数为6轴,执法总重量为50.085吨,车货限重49吨,超限1.085吨,超限率为2.21%,属于超限率在30%以下且超重吨位数1吨以上的情况。经查实,该趟运载可分载物品木板,高安市长荣物流有限公司所属车辆赣CBF543重型半挂牵引车有载运可分载物品的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行为。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500元
500.00元
佛冈县交通运输局
2025-08-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