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山西通和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詹自立注册资本:8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408006781588058所属地区:山西省
企业地址:运城市盐湖工业园区南任留小路5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1-19
运输合同纠纷
山西通和物流有限公司
山西环宇通昌物流有限公司
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法院
2
2023-02-13
(2023)鲁17民终33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运城中心支公司
毛**,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市分公司,蒙阴凯翔运输有限公司,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闻喜县昌利达物流有限公司,山西通和物流有限公司,刘**
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0-05-13
因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
山西通和物流有限公司
邹**
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
4
2019-10-16
因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
山西通和物流有限公司
邹**
东明县人民法院
5
2019-07-29
(2019)豫0225民初3746号
财产保险
王**
李*,山西通和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运城市分公司
兰考县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12-11-13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福建兴顺物流有限公司
贾**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2-15
2022-12-30
(2022)鲁1791民初382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许**、山西通和物流有限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9900.00元
民事案件
2
2022-02-21
2021-11-29
(2021)晋0802民初7158号
返还原物纠纷
张*、山西通和物流有限公司返还原物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1-05-19
2021-04-27
(2021)豫03民终213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洛阳中心支公司、山西通和物流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4
2020-03-16
2019-08-14
(2019)豫0225民初374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王**与李鹏、山西通和物流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48059.04元
民事案件
5
2020-01-02
2019-08-05
(2019)豫0212民初132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周**与山西通和物流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19-01-01
2018-11-16
(2018)豫1281民初74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史**与武**、山西通和物流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23198.06元
民事案件
7
2018-11-16
2018-07-31
(2017)鲁0782民初753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胡**与王**、山西通和物流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54077.25元
民事案件
8
2018-06-28
2018-06-15
(2017)晋08民终1334号
保险纠纷
山西通和物流有限公司与中煤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运城中心支公司保险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102510.63元
民事案件
9
2018-03-28
2017-11-08
(2017)鲁0811民初924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山西通和物流有限公司与张**、嘉祥县华通运输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5072.50元
民事案件
10
2018-03-28
2017-11-03
(2017)鲁0811民初821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张**与徐*、山西通和物流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7416.9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J371702202302586
2023年12月04日 20时19分左右,菏泽市牡丹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G327国道皇镇段对赵峰敏驾驶的晋MF4971(黄色)、晋MBS33挂(黄色)运输车辆进行巡查,执法人员张存厚、丁友朋向赵峰敏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驾驶员出示了《道路运输证》和《从业资格证》,该车运输木方,经执法人员现场勘验车货实际外廓尺寸为:长18.1cm、宽2.5米、高4.27米,驾驶人员无法出示有效的《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经调查认定:对于你(单位)(车牌号:晋MF4971(黄色)、晋MBS33挂(黄色))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车货长、宽、高超限)的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主要证据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勘验笔录》、视频等。
罚款伍佰元整
500.00元
菏泽市牡丹区交通运输局
2023-12-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