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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瑞海汇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杨金亮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10117MA01F2DR90所属地区:北京市
企业地址:北京市平谷区林荫北街13号信息大厦1002-90室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1-03-24
(2021)京0117民初1628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殷**
北京瑞海汇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杨**
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
2
2020-12-15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北京睿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杨**,北京瑞海汇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
3
2020-12-14
(2020)京0117民初2071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北京睿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瑞海汇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杨**
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
4
2020-08-04
(2020)京0117民初2071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北京瑞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瑞海汇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
5
2020-08-04
(2020)京0117民初2071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北京睿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瑞海汇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杨**
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
6
2020-06-18
(2020)京0117民初2071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北京瑞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瑞海汇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
7
2020-06-18
(2020)京0117民初2071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北京睿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瑞海汇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杨**
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
8
2020-05-22
(2020)京0117民初1496号
劳务合同纠纷
王**
北京瑞海汇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韩**
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1-01-14
(2020)京0117民初2071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北京睿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杨**,北京瑞海汇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
2
2020-09-15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北京睿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杨**,北京瑞海汇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4-20
2020-12-25
(2020)京0117民初2071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北京睿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杨**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京西大栅栏街道罚字﹝2024﹞10486号
经查,2024年11月1日15时00分,北京瑞海汇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北京市西城区煤市街以东C3地块的施工作业中,现场建筑渣土裸露且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尘土飞扬,建筑渣土占地面积为壹拾叁平方米。本行政机关当场责令北京瑞海汇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1日17时00分前改正上述行为,并对现场拍照取证。2024年11月1日17时00分,本行政机关复查,北京瑞海汇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北京市西城区煤市街以东C3地块的施工作业时未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的行为已改正。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和《证据照片(图片)登记表》等证据佐证。
对北京瑞海汇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
20000.00元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大栅栏街道办事处
2024-11-05
2
京海城管罚字﹝2024﹞010007号
2024年6月17日14时00分北京市海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一队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在北京市海淀区西配大楼西侧北京市中心城区雨水篦子平立结合改造项目的施工单位北京瑞海汇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按照安全保护方案建立安全保护措施方案,涉嫌施工单位未按照安全保护方案进行施工。其涉嫌违反了《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应予处罚,遂予以立案调查。
对北京瑞海汇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10000.00元
北京市海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06-19
3
京海永定路街道罚字﹝2024﹞000101号
经查,2024年6月18日9时00分,北京瑞海汇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北京市海淀区玉泉路地铁东北口向北100米处10万千伏架空电力线设施杆塔、拉线周围进行污水井挖掘作业,将地埋线缆挖断,造成了用电事故,使周边社区居民用户停电。现场负责人杨金亮全程参与了现场检查。本行政机关责令北京瑞海汇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立即停工,北京瑞海汇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拒不改正。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责令改正通知书、询问笔录及现场照片为证。
北京瑞海汇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十四条第八项的规定,影响了本市电力线路设施安全。经《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数据平台》查询,一年内北京瑞海汇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没有因同类性质违法行为受到市区城管执法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书面告诫或者处罚。依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参照《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行政裁量权基准〉的通知》(京城管发〔2023〕67号)的相关规定:罚款数额=2000×(1+情节系数4),并综合考虑案件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本行政机关于2024年6月18日对北京瑞海汇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作出如下处罚决定:<br/>对北京瑞海汇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br/>
10000.00元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永定路街道办事处
2024-06-18
4
京海田村路街道罚字﹝2024﹞000175号
经查,2024年6月16日10时30分,北京瑞海汇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玉泉路(田村山南路-莲石东路)的北京市中心城区雨水篦子平立结合改造项目施工现场设置围挡,但在玉泉路玉海大厦西侧位置施工围挡未闭合,存在2米空隙未设置围挡,不符合规定。
给予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2000.00元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田村路街道办事处
2024-06-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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