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供销采购供应综合批发站华兴农资商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邹洪发 | 注册资本:2.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1507236706884301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大杨树镇一马路街西南侧综合楼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鄂市监信处字〔2024〕1号
经执法人员在其登记住所(经营场所)进行实地核查,均无法找到该企业,现场也未发现企业生产经营的痕迹,通过走访了解相关人员均与当事人无法取得联系;其次,我局在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中心核查企业年报信息及经营状态,并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鄂伦春自治旗税务局提取企业近三年纳税信息,经核实该71户企业均已连续三年未按规定履行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公示义务并且未办理歇业手续,同时,在税务登记机关提取的近三年涉税情况均处于非正常纳税状态。
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构成了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违法行为。我局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对当事人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供销采购供应综合批发站华兴农资商店等71户企业依法作出拟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元
鄂伦春自治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5-28
2
鄂市监信处罚〔2024〕1号
经执法人员在其登记住所(经营场所)进行实地核查,均未发现企业生产经营的痕迹,通过走访了解相关人员均与当事人无法取得联系;其次,我局在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中心核查企业年报信息及经营状态,并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鄂伦春自治旗税务局提取企业近三年纳税信息,经核实该71户企业均已连续三年未按规定履行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公示义务并且未办理歇业手续,同时,在税务登记机关提取的近三年涉税情况均处于非正常纳税状态。
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构成了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违法行为。我局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对当事人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供销采购供应综合批发站华兴农资商店等71户企业依法作出拟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元
鄂伦春自治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5-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