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苏瓦延现代农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杨德兴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220112MA0Y5PUK8X | 所属地区:吉林省 |
| 企业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平湖街道黑鱼村九社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长双市监不罚〔2025〕240号
调查认定的事实:长春市苏瓦延现代农业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向了吉林省金禾农业有限公司购进“云山牌黑鱼大米(稻花香)”8袋,每袋5kg,2025年10月6日购进了4袋,每袋5kg,共12袋60kg,购进价格是38.80元/袋,销售价格是48.80元/袋,当事人提供了供应商吉林省金禾农业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供货收据、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吉林省金禾农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大米标签标注的营养成分表中能量、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钠未做检验,标签上的数据没有依据。制作包材的厂家制作包材时,将营养成分表打印在包材上,就用包材包装了大米。当事人在抖音平台苏瓦延牌葡萄酒店铺销售该批大米,2025年11月12日我局执法人员向上海格物纸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发送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双阳分局限期提供信息通知书(长双市监限提〔2025〕5号)请求协助调查云山牌黑鱼大米(稻花香二号)真空包装米砖5公斤装,产品ID:3768047552751075331,该产品的所有订单明细情况。2025年12月5日收到上海格物纸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情况说明,经向上海格物纸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核查,涉事商品交易了9单共计11袋大米,消费者取消1单,共销售10袋,剩余2袋当事人自己食用了,货值金额总计488元,违法所得100元。当事人于2025年11月5日,对生产日期分别为2025年8月24日和2025年10月6日的大米进行召回,至今未收到消费者的退货退款的反馈。经调查核实,供应商吉林省金禾农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云山牌黑鱼大米(稻花香二号)未检验,不能提供标注的依据。我局于2025年11月6日对吉林省金禾农业有限公司作出立案处理。
综上所述,长春市苏瓦延现代农业有限公司涉嫌经营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食品的违法行为成立。
处理意见及依据:当事人涉嫌经营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食品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二)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的规定。
经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对当事人生产经营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食品的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
0.00元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双阳分局
2026-02-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