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正良大件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周凤杰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20922MABRMEYH55 | 所属地区:江苏省 |
| 企业地址:盐城市滨海县五汛镇府前路北侧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滨海交路执﹝2026﹞132号
2026年01月21日14时40分,当事人滨海正良大件物流有限公司,本统计周期2025年06月23日至2026年06月22日,共有货运车辆4辆,违法超限1辆苏J29129,因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被我执法人员查获,并提供“守护2.0”业户违法超限案件查询信息截图为证。
责令停业整顿3日
-元
滨海县交通运输局
2026-01-21
2
阜宁交路执〔2025〕1540号
2025年11月06日15时35分,当事人滨海正良大件物流有限公司的驾驶员单鸿文驾驶车辆苏J29129(黄)运输太阳能板,途经阜宁县古河派出所东约100米处,因违法超限运输被我交通运输执法人员查获,经现场勘验,车货总高4.2米,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车货总高限制标准4米,超高0.2米。经调查核实,该车车辆所有人为:滨海正良大件物流有限公司。
罚款伍拾元
50.00元
阜宁县交通运输局
2026-01-19
3
J370285202500066
2025-03-1015:54,莱西市交通运输局的执法人员在莱西市G308与南京路口东100米对耿志涛驾驶的苏JP983超(黄色)号车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王云宇、宋学芳向耿志涛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该车驾驶员耿志涛驾驶苏JP983超(黄色)车,从龙口到江苏运输铝材货物。经查:该车苏JP983超(黄色)行驶证标注车属单位为滨海正良大件物流有限公司,驾驶员未能提供《道路运输证》或其它有效证明,初步网查该车所属单位已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驾驶员与执法人员共同录像取证,驾驶员对检查结果无异议。证据:现场笔录、证件复印件。
罚款壹仟元整
1000.00元
莱西市交通运输局
2025-03-10
4
J370685202500036
2025-02-2416:30,招远市交通运输局的执法人员在招远市国大路与河东路交界口东50米对张心局驾驶的鲁FAC287(黄色)苏JP985超号车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贾浩成、杨金江向张心局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执法人员依法告知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申请回避等权利,张心局表示不需要申请回避。检查中发现:该车当场正运输粉丝(属于普通货物),该车挂车悬挂苏JP985超(临时牌照),张心局当场提供不出该车挂车的普通货物《道路运输证》或其他相关有效证明。驾驶员张心局配合检查并与执法人员共同录像取证。证据有现场录像、现场照片。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滨海正良大件物流有限公司承认违法事实,自愿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经调查认定滨海正良大件物流有限公司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
罚款壹仟元整
1000.00元
招远市交通运输局
2025-03-07
5
J371702202302639
2023年12月09日 10时05分左右,菏泽市牡丹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G327国道皇镇段区域,对驾驶员杨全想驾驶的冀JY8687(黄色)苏JE060超(临)运输车辆进行道路检查,执法人员刘建德、贺国福向驾驶员杨全想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在检查中发现:该车辆运输新家具,从深圳运输到北京,运费9000元整,驾驶人员无法出示苏JE060超(临)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证》,经调查认定:对于你(单位)(车牌号:冀JY8687(黄色)、苏JE060超(临))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货物运输的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主要证据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视频等。
罚款叁仟元整
3000.00元
菏泽市牡丹区交通运输局
2023-12-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