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鑫盛堡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徐江波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206MA282X4D0E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新碶凤洋二路7号2幢2号二楼207.208.209室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19-06-24
浙甬北仑劳人仲案(2019)515号
王**
宁波鑫盛堡建设有限公司
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马综罚罚决字﹝2023﹞第000085号
当事人宁波鑫盛堡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12日在浙江省宁波市余姚市马渚镇乐安湖村寺前片大杨梅山实施了未经林业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万捌仟叁佰贰拾伍元整(¥38,325.00);2.责令限期恢复余姚市马渚镇乐安湖村寺前片大杨梅山0.2555公顷(折3.8325亩)林地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1、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万捌仟叁佰贰拾伍元整(¥38,325.00);2、责令限期恢复余姚市马渚镇乐安湖村寺前片大杨梅山0.2555公顷(折3.8325亩)林地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38325.00元
马渚镇人民政府
2023-07-10
2
仑综执罚决字﹝2023﹞第000709号
当事人宁波鑫盛堡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于2016年在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新碶街道凤洋二路7号实施了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和《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做出如下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自行拆除在新碶街道新碶街道凤洋二路7号违法建造的房屋,总建筑面积538.62平方米
责令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自行拆除在新碶街道新碶街道凤洋二路7号违法建造的房屋,总建筑面积538.62平方米
0.00元
宁波市北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06-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