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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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余祥维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500101MA5Y24WC0W所属地区:重庆市
企业地址:重庆市万州区宏远市场4区42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石柱市监处罚〔2023〕359号
经查:本案来源于举报投诉。2023年4月12日,我局接到公安机关线索,称在日常巡查时发现余乐清疑似在销售假冒伪劣;南孚;电池制品,我局接到线索后立即对当事人开展现场检查,发现余乐清店内驾驶员余祥维驾驶的轻型厢式货车内销售;南孚电池聚能环3代;7号电池326粒,;南孚电池聚能环3代;5号电池270粒,共596粒,经;南孚;商标权利人认定,该批;南孚;电池电池体上生产日期和字体、清晰度与正品存在差异,不是权利人生产以及授权单位生产的产品。当事人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所指的违法行为。当事人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所指的违法行为。2022年3月17日我局对此立案调查,经机关负责人批准,指定刘津瑞、唐珊负责承办。
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依据,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1.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2.没收已扣押的侵权商品;南孚;5号电池270粒,;南孚;7号电池326粒,共计596粒;3.罚款7500元。;
7500.00元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2-20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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