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县镇隆镇好味来餐饮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诚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50821MA5Q05XF6H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广西贵港市平南县镇隆镇火车站东路1#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平市监处罚〔2024〕389号
经查,本案当事人的经营者陈诚于2020年10月21日在广西贵港市平南县镇隆镇火车站东路1#注册了平南县镇隆镇好味来餐饮店。从2024年6月15日起,当事人在没有办理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没有变更的情况下,擅自从事烟草制品零售活动。当事人从镇隆镇和村上其他的烟摊购进真龙(起源)卷烟等7个品种的烟草制品,摆放在该店经营场所内进行销售。截至2024年8月14日,当事人购进真龙(起源)卷烟等7个品种共计90包价值1653.00元的烟草制品,对外销售了真龙(起源)卷烟等7个品种的烟草制品共27包,获得销货款545.00元,获得利润72.90元。余下真龙(起源)等7个品种的烟草制品共计63包按进货价计算共价值1180.90元的烟草制品尚未售出。我局认定当事人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从事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违法经营总额为1725.90元。
1、没收违法所得72.90元,上缴国库;
2、处以违法经营总额1725.90元的25%罚款,即罚款431.47元,上缴国库。
以上1、2项罚没款合计504.37元,上缴国库。
431.47元
平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9-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