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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洮县俊德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5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马俊亮注册资本:2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21124MA744HLPX4所属地区:甘肃省
企业地址:甘肃省定西市临洮县红旗乡牟家村大湾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甘临交罚﹝2025﹞096号
2025年8月19日21时30,临洮县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张建华、赵正权在G212线K97+100米处检查时发现,杨常命驾驶临洮县俊德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的甘J95759、甘AC590挂重型半挂车,装载沙子,经执法人员张建华、赵正权会同当事人杨常命勘验,属于可解体货物,车型为六轴汽车,车货总重113590千克,限重49000千克,超限64590千克,超限率为131%。以上事实有《勘验笔录》《现场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等证据为证。本机关依法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和听证权利,当事人无陈述申辩意见
你(单位)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的行政处罚
15000.00元
临洮县交通运输局
2025-08-22
2
甘临交罚﹝2025﹞068号
2025年7月2日21时30分,临洮县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黄世军、罗晶在G212线K97+100米处检查时发现,张永双驾驶临洮县俊德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的甘J99013/甘DM601挂重型半挂车,装载石子,经执法人员黄世军、罗晶会同当事人张永双勘验,属于可解体货物,车型为六轴汽车,车货总重95900千克,限重49000千克,超限46900千克,超限率为95%
你(单位)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捌仟元整(8000.00)的行政处罚。
8000.00元
临洮县交通运输局
2025-07-08
3
甘临交罚﹝2025﹞069号
2025年7月2日21时30分,临洮县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黄世军、罗晶在G212线K97+100米处检查时发现,马一四么尔力驾驶临洮县俊德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的甘J97533、甘DN990挂重型半挂车,装载石子,经执法人员黄世军、罗晶会同当事人马一四么尔力勘验,属于可解体货物,车型为六轴汽车,车货总重97360千克,限重49000千克,超限48360千克,超限率为98%。以上事实有《勘验笔录》《现场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等证据为证。本机关依法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和听证权利,当事人无陈述申辩意见。
你(单位)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捌仟元整(8000.00)的行政处罚
8000.00元
临洮县交通运输局
2025-07-08
4
甘临交罚﹝2025﹞067号
2025年7月2日21时30分,临洮县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黄世军、罗晶在G212线K97+100米处检查时发现,杨常命驾驶临洮县俊德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的甘J95759/甘AC590挂重型半挂车,装载石子,经执法人员黄世军、罗晶会同当事人杨常命勘验,属于可解体货物,车型为六轴汽车,车货总重96330千克,限重49000千克,超限47330千克,超限率为96%
你(单位)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捌仟元整(8000.00)的行政处罚。
8000.00元
临洮县交通运输局
2025-07-08
5
甘8380交罚﹝2025﹞13号
非法超限运输
经调查,你(单位)涉嫌非法超限运输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甘肃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则》第10条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叁万元整(30000.00)的行政处罚。
30000.00元
甘南藏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
2025-05-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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