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县同安骨科医院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吴宁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50821MA5NAQCF16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平南县平南街道朝阳路93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5-11
(2024)桂0881民初25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吴**,黄**,吴**,傅**,吴**
平南县同安骨科医院有限公司,覃**,何**,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市分公司,何*
桂平市人民法院
2
2023-04-26
(2023)桂0881民初168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傅**,吴**,吴**,吴**,黄**
何**,何*,覃**,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市分公司
桂平市人民法院
3
2021-11-24
(2021)桂0821民初4384号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黄**,黄**,黄**,黄**,黄**
平南县同安骨科医院有限公司
平南县人民法院
4
2021-11-23
(2021)桂0821民初4735号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蒙**
平南县同安骨科医院有限公司
平南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贵卫医罚﹝2025﹞3号
平南县同安骨科医院有限公司开设的平南同安骨科医院未配备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康复医学专业医师、急诊医学专业医师,不符合《骨科医院基本标准(试行)》中二级骨科医院人员配备“三、(三)各临床科室至少有1名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的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的基本要求;未配备具有主治以上职称的眼科专业医师,不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中二级综合医院人员配备“三、(四)各专业科室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的基本要求。本机关于2025年2月20对该医院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编号:202541007)要求其限期整改后,至2025年5月15日该医院仍未配备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康复医学专业医师、急诊医学专业医师和具有主治以上职称的眼科专业医师,人力资源配备不满足临床工作需要,属于限期改正而逾期不改的情形。
本机关依法查明你公司开设的平南同安骨科医院未配备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康复医学专业医师、急诊医学专业医师,不符合《骨科医院基本标准(试行)》中二级骨科医院人员配备“三、(三)各临床科室至少有1名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的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的基本要求;未配备具有主治以上职称的眼科专业医师,不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中二级综合医院人员配备“三、(四)各专业科室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的基本要求。本机关于2025年2月20对该医院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编号:202541007)要求其限期整改后,至2025年5月15日该医院仍未配备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康复医学专业医师、急诊医学专业医师和具有主治以上职称的眼科专业医师,人力资源配备不满足临床工作需要,属于限期改正而逾期不改的情形。你公司违反了《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执业。卫生技术人员开展诊疗活动应当依法取得执业资质,医疗机构人力资源配备应当满足临床工作需要。”的规定,依据《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第(六)项“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对公立医疗机构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六)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的规定,结合本案案情,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则》的规定,本案无不予处罚、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或从重处罚等情形,适用一般处罚裁量阶次,本机关责令你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警告及罚款人民币13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13000.00元
贵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06-17
2
贵卫医罚﹝2024﹞22号
平南县同安骨科医院有限公司开设的平南同安骨科医院未配备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康复医学专业医师、急诊医学专业医师,不符合《骨科医院基本标准(试行)》中二级骨科医院人员配备“三、(三)各临床科室至少有1名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的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的基本要求;未配备有具有主治以上职称的眼科专业医师,不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中二级综合医院人员配备“三、(四)各专业科室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的基本要求。贵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于2024年9月3日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编号:202441462)要求其限期整改后,至2024年10月12日该医院仍未配备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康复医学专业医师、急诊医学专业医师和具有主治以上职称的眼科专业医师,人力资源配备不满足临床工作需要,属于限期改正而逾期不改的情形
本机关依法查明你公司开设的平南同安骨科医院人力资源配备不满足临床工作需要,属于限期改正而逾期不改的情形。你公司违反了《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执业。卫生技术人员开展诊疗活动应当依法取得执业资质,医疗机构人力资源配备应当满足临床工作需要。”的规定,依据《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第(六)项“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对公立医疗机构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六)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的规定,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则》的规定,本案无不予处罚、免于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或从重处罚等情形,应按一般处罚的裁量阶次进行裁量。综合本案案情,本机关责令你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警告及罚款人民币13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13000.00元
贵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11-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