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县杉行亚珠水果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黄志滨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50627MA2YNCR60E | 所属地区:福建省 |
| 企业地址:福建省漳州市南靖县山城镇荆南路36-6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靖市监处罚〔2023〕53号
经查明:当事人在其经营场所经营销售的“大台芒”(购进日期2023年3月30日),2023年3月31日在南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经福建省国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吡唑醚菌脂项目(实测值:0.102mg/kg,标准指标:≤0.05mg/kg)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调查确认,2023年3月30日当事人向漳州陈建华水果店(海峡农博会水果批发市场8栋25号,联系方式:13960160335)购进上述不合格“大台芒”72斤,进货价3.7元/斤,进货款268元,销售价5.5元/斤至6元/斤之间,已全部售出,无法召回,扣除部份自然损耗后货值金额320元,违法所得52元。
另查明,当事人购进上述“大台芒”时,查验了供货者的营业执照、身份证等证件,并索取了进货凭证、《海南省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报告单》等合格证明文件,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如实说明了进货来源,且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警告,罚款(3000元),没收违法所得(52元)
3000.00元
南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6-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