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山区欣源宾馆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治梅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10823MA705L0H31 | 所属地区:陕西省 |
| 企业地址:陕西省榆林市横山区南大街车站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横消行罚决字〔2024〕第0003号
存在电器线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 测不符合规定,逾期未整改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 二十八条之规定
2024年1月22日,大队监督检查人员安博、周时贤对位于陕西省榆 林市横山区南大街车站巷的横山区欣源宾馆进行双随机检查,检查时发现该宾 馆一层南面登记室内2处电器线路敷设不符合要求,不符合《民用建筑电气设计 规范》(GB51348-2019)第8.2.3条之规定。2024年1月24日,大队监督检查人员 安博、周时贤对该单位进行复查,发现该宾馆一层南面登记室内2处电器线路敷 设不符合要求的隐患逾期未整改。存在电器线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 测不符合规定,逾期未整改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 二十八条之规定,以上事实有《消防监督检查记录》(编号:〔2024〕第0061 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横消限字〔2024〕第0016号)、《消防监督 检查记录》(其他形式)(编号:〔2024〕第0079号)、张治梅、雷玉宏的询问 笔录、现场检查照片4张、复查现场照片4张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六条之规定,现决定给予横山区欣 源宾馆责令停止使用敷设不符合规定的电器线路的行政处罚。
-元
横山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4-01-24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10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
榆林市横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4-07-03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
榆林市横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3-07-03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
榆林市横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