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龙里县鑫诚包点坊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黄红兵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522730MAALW86RXJ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贵州省黔南州龙里县冠山街道荷花路114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龙市监罚[2024]32号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截图1份、《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不合格(问题)食品核查处置工作的通知》(黔市监食检函〔2019〕49号)1份,证明案件来源。 2.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告知书》、《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单》(抽样单编号:SBJ24520000703303049ZX、SBJ24520000703303050ZX)复印件各1份,证明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抽样人员2024年1月18日在龙里县鑫诚包点坊对当事人生产的红糖豆沙小馒头、红糖馒头进行抽样的情况。 3.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出具的《检验报告》(No:【黔】质检第J20240101795号、No:【黔】质检第J20240101796号)各1份,送达回证、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复检和异议须知各1份,证明执法人员依法已将检验报告、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送达当事人并经当事人签收的事实。 4.2024年2月2日,执法人员依法取得的《现场笔录》1份共2页,现场拍摄图片1份共1页,证明执法人员到龙里县鑫诚包点坊后当事人已回老家过年的情况。 5.2024年3月1日,执法人员依法取得的《现场笔录》1份共3页,现场拍摄图片3份共3页,证明执法人员依法在龙里县鑫诚包点坊现场检查情况。 6.2024年3月1日,执法人员依法取得当事人《营业执照》、《贵州省小餐饮登记证》、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当事人经营主体。 7.2024年3月1日,执法人员依法取得龙里县鑫诚包点坊经营者黄红兵《询问笔录》1份共6页,证明当事人2024年1月18日生产的红糖豆沙小馒头、红糖馒头的生产、销售等相关情况。 8.2024年3月1日,执法人员依法取得由当事人提供的原料进货凭证,红糖豆沙小馒头、红糖馒头的生产记录、微信收款截图复印件各1份,证明该批次红糖豆沙小馒头、红糖馒头产品的生产、销售情况。 9.《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龙市监涉罪移〔2024〕3号)、《关于对龙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的复函》(龙公函〔2024〕153号)各1份,证明该案件移送公安部门的情况。 10.当事人提供的整改报告、贵州谱尼测试技术有限公司2024年3月4日出具的红糖豆沙小馒头、红糖馒头检验报告,证明当事人整改情况。 11.执法人员执法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执法人员身份。 以上证据经当事人签名盖章确认及执法人员签名确认,并经调查属实。
罚款0.2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2000.00元
黔南州龙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4-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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