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金晟运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赵勇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0204MA781H236B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金东五街4860-1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新克拉玛依交执运政(2025)0162号
克拉玛依金晟运输有限公司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5000.00元
克拉玛依市交通运输局
2025-08-21
2
阿市林草罚决字(2024)第07号
2024年4月,建设博州中欧班列阿拉山口口岸站铁专用线(宽轨编组站)建设项目附近临时占用草地工程非法使用草原,建设地点位于阿拉山口市新建宽轨编组站以南区域的临时道路区域部分,非法占用草地0.8753公顷(13.13亩)。
1、由于该案面积为13.13亩,因此属于严重违法行为,要求限期拆除在非法使用的草原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实施,恢复草原植被。 2、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并处草原被非法使用前三年平均产值十倍以上十二倍以下的罚款;由于当事人认罪态度好,非法使用草原的违法行为不是主观故意造成的,该项目落地主要是服务于“兰新铁路精河至阿拉山口段增建二线工程”国家重点工程,为优化营商环境,建议按照符合规定中最低倍数10倍进行处罚,根据草原鉴定报告书中该草原被非法使用前三年平均产值为40.94公斤(约等于41公斤)每亩,经三方询价草料价格每公斤为2元,经核算,该案处罚金为10766.6 。
2.00元
阿拉山口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4-12-02
3
阿市林草罚决字(2024)第08号
2024年4月,博州中欧班列阿拉山口口岸站铁路专用线(宽轨编组站)建设项目附近临时占用工程由克拉玛依金晟运输有限公司施工,施工地点位于阿拉山口市新建宽轨编组站以南区域的临时道路区域部分,非法占用林地。0.1853(2.7795亩)。
1、要求限期拆除在非法使用的林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实施,恢复森林植被。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七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由于当事人认罪态度好,非法使用林地的违法行为不是主观故意造成的,该项目落地主要是服务于“兰新铁路精河至阿拉山口段增建二线工程”国家重点工程,为优化营商环境,建议按照符合规定中擅自改变用途林地最低标准每平方10元进行处罚。经核算,该案处罚金为18530。
18530.00元
阿拉山口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4-12-02
4
新克拉玛依交运罚(2024)0194号
克拉玛依金晟运输有限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
5000.00元
克拉玛依市交通运输局
2024-09-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